高技能人才奖励

(一)从市外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2018年7月31日起,由南宁市的企业(即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在南宁市依法纳税的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引进的; 2.引进前在南宁市未参加社会保险,引进后在南宁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3.引进时已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 4.自引进之日起,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 (二)本市高技能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18年7月31日起,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 2.获奖(取得荣誉称号)时在南宁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 3.在南宁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商引资项目激励-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当年新引进区外境内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国(境)外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含1500万美元)项目及对全市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非国家、自治区禁止和限制类产业项目。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指导目录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版本执行。不属于房地产、稀缺资源开发以及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招商的其他项目、BT、BOT项目。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

苍海新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产业扶持-金融企业进驻奖励

新设立或从梧州市外(不含梧州市)迁入苍海新区的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公司一次性奖励。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苍海新区管委会

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奖励条件的。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

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对成功引进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

苍海新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产业扶持-引进健康、文旅和大数据产业重点企业

新落地在苍海新区范围内的健康、文旅、大数据及金融产业的项目(不含房地产)、机构、企业。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苍海新区管委会

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工作经费补助

受市投促局委托,以招商大使、招商专员、招商顾问等名义开展投资促进推广工作的,给予奖励。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

招商引资项目激励-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

1、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资项目。 2、经梧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

苍海新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产业扶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驻奖励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进驻苍海新区中央商务区,根据机构类型、组织形式和实缴资本情况,给予奖励。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苍海新区管委会

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

成功引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奖励条件的。

区域: 广西梧州市 来源: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