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

来源: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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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成功引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奖励条件的。
扶持标准
对成功引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按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应在所引进项目企业于梧州市登记注册之日前,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并填写《梧州市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已备案登记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在所引进项目达到本办法规定要求后,可领取并填写《梧州市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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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

http://www.wu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wjzl/zfwj/wzg_66112/t55182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