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办公场所;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承诺在邕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 2.成长性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标杆或引领作用,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贡献,能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的企业。 3.本市现有企业分立、重组、更名等的,不予认定为新企业。 对在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年薪达到税前40万元(金融业60万元),在南宁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高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在本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近5年在区内外大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任过中层正职(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目前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海外人才具体包括: 第一类,具有外国国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 第二类,具有中国国籍,并拥有台港澳永久居民身份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 第三类,具有中国国籍,非公派赴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毕业未满5年、首次在南宁市内创立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1.个人创业担保贷申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较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符合工信部门规定的小微企业。2.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在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无拖欠职工工资、不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1.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3.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4.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贫困退出户、脱贫户、未脱贫户)。5.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一)申请人为《南宁市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实施办法》中海外人才的其中一类:第一类,具有外国国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第二类,具有中国国籍,并拥有台港澳永久居民身份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第三类,具有中国国籍,非公派赴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申请人符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规定并获认定,或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 类)》。 (三)全职引进的海外人才需在引进后每年在南宁工作不少于6个月,至少连续服务3年。柔性引进的海外人才需在引进后每年在南宁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 (四)引进至《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2021年)》中规定的南宁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和机构。 (五)申请人不得重复享受南宁市本级其它类型的人才薪酬补贴、奖励。 (六)引进人才的时间不早于政策实施之日(2018年7月31日)。引进人才时间的计算,以劳动合同、在邕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时间中最早的时间为准。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技术领域的院士。 (七)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8.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9.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企业家。 10.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总裁、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1.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2.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或科技组织(见说明5)主席、副主席。 13.近5年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4.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6)校长、副校长。 15.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八)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 4.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l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