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A类人才

来源: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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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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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技术领域的院士。 (七)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8.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9.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企业家。 10.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总裁、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1.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2.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或科技组织(见说明5)主席、副主席。 13.近5年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4.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6)校长、副校长。 15.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八)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 4.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leader)。
扶持标准
1、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个人免交租金。 2、对两院院士等A类人才予以20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所需材料 (一)《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三)申请人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依据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荣誉、科研成果获奖、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四)申请人在南宁市单位工作的依据材料。包括:全职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入编材料)、柔性引进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工作(项目)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同一年度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所任职务)。用人单位是企业的,还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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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1818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