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专家征集

一、征集范围 支持我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受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熟悉国家、广东省及汕头市大气、水、土壤、声环境、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熟悉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行业生产工艺。 (三)从事清洁生产、节能环保领域工作,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有汕头市重点企业相关行业从事技术管理任职经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负责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10年以上,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报告审核及现场审核验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申报时间: 2021-04-21 至 2021-04-30

高技能人才补贴

一、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用人单位(含中央和省直单位)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2020年10月28日以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 二、发放条件和发放标准。 (一)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发放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在2020年10月28日以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验证)。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满3个月。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为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本省颁发相关证书。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村科技特派员

一、申报特派员的条件: 1、广东省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 2、具备扎实的农村、农业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发开拓、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二、申报派驻单位的条件: 在汕头市的被帮扶镇(街道)、村委会、农业合作社、农业基地、专业户或涉农企业,并在汕头市工商登记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一)汕头“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实施“岭东百杰人才”培养计划,作为汕头“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主要支持对象。计划支持1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基本条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能力,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具有成长为国内一流或省内顶尖科学家的潜力,全职在汕头工作5年以上(含5年),以55周岁以下人才为主。重视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 (二)汕头“特支计划”领军人才。计划支持9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支持300名,根据培养对象的能力水平,提供与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大体相当的扶持条件。基本条件: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国家、省在研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专项或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或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支持300名,根据培养对象的能力水平和创业规模,提供与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大体相当的扶持条件。基本条件: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其创办的企业符合我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近5年内在汕头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教育体育名师。计划支持50名。基本条件: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体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医疗卫生名医。计划支持50名。主要条件:长期从事一线临床医疗卫生防疫工作,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的疾病诊治问题,对临床技术和诊疗方法有重要创新,医德高尚,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宣传文化名家。计划支持50名。主要条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宣传文化社科领域有突出精湛的学术造诣,所处领域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高影响力和领先水平。 ——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50名。根据国家、省“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评审条件,每年遴选若干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评审,遴选若干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省“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评审。主要条件:50周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或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汕头“特支计划”拔尖人才。计划支持600名,每1-2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 ——优秀拔尖人才。计划扶持400名,每2年遴选一批。主要条件:有较高的学术、技术创新能力,研究方向或技术技能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本领域本工种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系全市专业技术、企业经营管理、高技能或农村实用领域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全职在汕头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优秀专家。每2年从在管市优秀拔尖人才中遴选一批。主要条件:在管市优秀拔尖人才,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有重大创新前景。重点支持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潜力的在管优秀拔尖人才。优秀专家系优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特别培养对象。 ——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75名,每2年遴选一批。主要条件:35周岁以下,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青年文化英才。计划支持75名,每2年遴选一批。主要条件:35周岁以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具有特别优秀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有较大发展潜力。 ——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50名,每年遴选一批。根据国家、省“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评审条件,每年遴选若干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国家、省“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评审,并自动列为市“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主要条件:35周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对基础学科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文化英才和“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均列为市青年拔尖人才管理。 (四)汕头“特支计划”经营管理人才。计划支持2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主要条件: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善于驾驭现代大企业集团,既懂高新技术、又精通现代管理,精通战略管理、财务、法律、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好、开拓能力强的战略型企业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家、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企业纳税额居同行业前5名且年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汕头“特支计划”高技能人才。计划支持15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 ——首席技师。计划支持50名。主要条件:掌握关键技术,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掌握绝技绝活,在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爱岗敬业,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技能大师。计划支持100名。主要条件:技能精湛、技艺高超,获得有影响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在科研、生产中攻克重大技术难关,或积极发展、传承传统工艺,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或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六)汕头“特支计划”乡土人才。计划支持15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 ——农业科技乡土专家。计划支持50名。主要条件: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能力,在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示范推广等工作中业绩突出,在全省、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期服务农村基层一线的涉农专家和农技人员,群众公认,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计划支持100名。主要条件: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能示范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在全市知名度高,群众公认,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七)汕头“特支计划”青年英才。计划提供600个研修培训学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主要条件:入选《若干意见》所列各人才项目,具有特别优秀的创新创业潜能,课题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有重要发展前景,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各类培训研修学位招生要求。 (八)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兼职计划。计划支持3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若干名。主要条件:入选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兼职计划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应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企业应为规模以上企业,且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成果。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高级职称)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博士)

全日制博士。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专利奖)

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广东发明人奖、汕头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科技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排名第2、3);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2); 3.汕头市“优秀人才奖”杰出人才奖、创新创业大获奖者、获奖团队负责人; 4.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 5.潮汕星河国瑞成就奖、科技奖。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新创业扶持

按照《若干意见》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汕头“特支计划”人才,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载体引进的人才、汕头市“优秀人才奖”奖励的人才或团队及其他项目所指高层次人才。

区域: 广东汕头市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