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创业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办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澳创业租金补贴

1、补贴对象:港澳创业团队或企业 申请条件:入驻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条件中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限额为10万元。借款人需贷款金额超过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的,可采取创业担保贷款和普通商业贷款组合的形式进行贷款,对其中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和贴息。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港澳初创企业。 2.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科技创新团队资助

一、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团队,是指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一定的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二、本办法所称项目承载单位(公司),是指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不低于市和区财政资助经费总和的单位(公司)。 三、团队核心成员在项目承载单位(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之和不得低于项目承载单位(公司)总股份的20%。 四、科技创新团队分为科学家团队、领军人才团队、青年拔尖人才团队。 (一)科学家团队。 1.诺贝尔奖级别团队。团队成员中有诺贝尔奖获得者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国际奖项获得者,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顶尖水平,拥有国际顶尖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坚实的创新基础和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及广阔的市场前景。 2.院士级别团队。团队带头人应当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科研工作者,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国际顶尖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坚实的创新基础和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及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领军人才团队。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同行中处于一流水平,拥有国内顶尖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坚实的创新基础和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及市场前景。 (三)青年拔尖人才团队。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国内科技、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良好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拥有良好的创新基础和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及市场前景。 五、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必须为市外或海外引进,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且思想创新、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开发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有时间和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无在研的广东省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六、科学家团队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最高不超过75岁,且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放宽至不超过55岁;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青年拔尖人才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上述团队由1名带头人外加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七、科技创新团队必须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方向属于与我市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重点领域、行业和产业亟需解决的关键与核心技术。主要从事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八、科技创新团队及项目承载单位(公司)必须保障项目实施期间投入不低于市、区财政资助金额总和的自筹经费。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一、项目产生途径 (一)大赛选拔。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或参与主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特定奖项的优秀项目。 (二)落地注册。获得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 (三)社会征集。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的优秀项目。 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享受佛山市的优秀项目资助。 二、项目申请人和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作为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 2、申请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 (二)申报项目条件。 1、大赛选拔项目。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或参与主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 2、落地注册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由市级以上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由佛山市市级以上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获奖时创业项目未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初创企业。 3、社会征集项目。项目属初创企业,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规范经营,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吸纳就业3人或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效益良好。依法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户籍地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行政区域中无乡镇的可适当调整)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第二类:在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有关地市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将县所辖镇、中心镇除外);第三类:户籍地为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离开户篇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当前纳税状态正常; (2)有一名以上在职员工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

一、申报受理 (一)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 1.受理职称级别:中级及以下职称。 2.受理专业类别:农业生产应用类,含种植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兽医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5个专业;烹饪类,含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点心制作3个专业;家政类,含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3个专业。 (二)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高级及佛山市评委会未受理的专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参加社保要求。原则上申报人近6个月须在我市参加社保。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一并提交在所在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社保凭证原件,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二)无社保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无社保的可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在佛山市的才能申报。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地户口证明。(三)身份要求。除家政、烹饪专业外,公有制单位人员不得申报乡村工匠其他专业职称评审。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即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2022-09-19 至 2022-10-14

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培训类

一、申请单位 (一)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以及外市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仅适用于协助我市企事业单位获批或完成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立项的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 (二)申请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在申请前3年内未被列入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名单等情形的,并未存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标准化培训项目。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期间开展的标准化政策解读、标准化业务知识培训、重要标准宣贯等项目。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2022-07-08 至 202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