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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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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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补贴对象:港澳初创企业。 2.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 3.符合条件人员、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有效身份证; 4.劳动合同; 5.属小微企业的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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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扶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http://hrss.foshan.gov.cn/gkmlpt/content/5/5008/post_5008922.html#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