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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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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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扶持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报材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书 2.劳动合同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招用人员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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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https://fsfczj.foshan.gov.cn/#/policy/detail/759130196732309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