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在佛山市范围内注册成立,并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指企业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内,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拥有自主科技成果(含专利、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等)的企业。 3、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投资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
对新设或新迁入我市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并诚信经营的相关行业企业和行业组织。 2、支持商品交易市场信息直报。对纳入商务部百家百亿市场信息直报和省商务厅全省百亿以下市场信息报送系统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给予补助。
2014年1月1日之后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注册的,从事汽车相关行业的技术研发或产业化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按照本扶持办法规定申请享受相应的扶持措施。
1.适用范围 在佛山市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进驻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100强企业品牌,其区域性总部(独立法人)注册入驻园区并正常运营一年。
总部企业可在获得认定后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
(一)支持方向:支持佛山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面向佛山和大湾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科技服务、项目落地等双创服务。 (二)申报单位要求:国内注册并在存续期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基础,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科技服务、项目落地等双创服务相关项目经验。如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单位对参与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组织过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专业领域赛事,具有整合配置创新创业的工作平台资源和长期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 5人,核心成员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专业领域赛事组织能力,并组织过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专业领域赛事;具有较强的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政策的理解能力,如参与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具有较强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资源对接能力,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如承担过创新创业载体等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 (五)实施周期:1年 (六)实施目标:负责专业赛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专业赛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协助参赛企业对接服务和资源。组织开展赛事宣传发动、初赛、复赛、决赛评审,赛事培训,创业辅导,让创新创业企业了解最新创新政策、产业环境、科技服务配套等,助推专业赛优秀项目落地佛山不少于5项。 (七)专业赛企业资助条件:获资助企业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吸纳就业3人或以上。若参赛时企业未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需在专业赛决赛结果公布起180天内在佛山创办企业并完成登记注册,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吸纳就业3人或以上。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机器人、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行业领域细分见附件2)。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对2021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
(一)企业为佛山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作要求;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提供曾获得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即可(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七)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八)在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佛山赛区获奖企业(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不再推荐进入佛山市总决赛; (九)同一个企业不能同时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港澳台赛,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接受重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