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外资融资租赁业发展

来源: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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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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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对新设或新迁入我市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扶持标准
1.对新设或新迁入我市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不满5亿元人民币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人民币。 上述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在注册资本到位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增开展融资租赁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方可申请扶持资金。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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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

http://fscom.foshan.gov.cn//gkmlpt//content//4//4659//post_4659153.html#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