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扶持政策-落户奖励

来源: 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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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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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总部企业可在获得认定后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
扶持标准
(一)总部企业可在获得认定后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金额为该企业上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市地方财力贡献的100%。单个总部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新迁入总部企业在申请落户奖励的上一年度应当已完成所有的承诺条件。 (二)对被认定为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时可获得30万元落户奖励。 总部企业若同时符合佛山市或所属区同类型扶持政策条件的,执行“就高不重复”原则,企业不得重复申请奖励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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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佛山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sino-german.foshan.gov.cn/gkmlpt/content/4/4387/post_4387199.html#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