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家

拟申报智库专家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软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软科学研究能力,熟悉上述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工作业绩,且熟悉实践情况及相关政策; 4.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有擅长领域的专业积累和较丰富的成果基础。

区域: 辽宁 来源: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重庆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领域)

一、支持范围 面向在渝高校遴选支持40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25名左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15名左右),其中,不少于5名指标专门用于引进市外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在引领创新、改革攻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能带领本专业本学科本行业在国内国际居于领先水平。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且全职在渝工作。 已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重庆英才计划同层次项目不再受理;已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除外),本项目不重复受理支持。 (二)项目条件 申报人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1.具有较强领军才能,领衔的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的核心技术,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主持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在所在学科专业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主编重点教材,担任国内外学术组织重要职务或主持重要学术活动。 4.作为学科专业带头人,推动所在学科专业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创新,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应举办过本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要展览,或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文化活动,或个人作品获得国际、国家重要奖项,或决策咨询建议被市级及以上机构采纳。 5.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具有明确稳定的学科或专业方向,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区域: 重庆 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全职在辽宁工作2年以上,且入选辽宁省 “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 (新近引进未入选过 “百”层次人选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 具有作为主要团队负责人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4. 在辽宁优势产业、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拥有核心技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在引领新兴业态、领域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 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区域: 辽宁 来源: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围绕我省“五大发展”战略布局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单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完成项目的团队、设备、设施等条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4.近3年在经营、纳税、审计、诚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项目条件 1.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前三项条件具备之一,第四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2)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3)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为已开展且未结题的项目,确保在获得资助后2个年度内完成。 2.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之一): (1)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2)具备一般项目的前三项申报条件之一,且项目已结题成果可直接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 对经审核论证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且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人才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所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人才开发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区域: 吉林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博士后生活津贴

凡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或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留省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已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的博士后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正常发放。

区域: 黑龙江 来源: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引进

(一)“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 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含顾问),其中5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1/2,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团队所在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6.团队成员与在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其中团队带头人及1/2以上团队成员应全职在辽工作(每年工作不少于9个月)。 7.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自主培养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海内外引进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中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 (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业团队 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2.创业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创业团队应有较为充足的资金保障,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创业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其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 5.创业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含顾问),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6.创业团队有1/2以上团队成员在此前应在项目攻关、产品研发等方面已与带头人稳定合作2年以上。 7.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8.自主培养的创业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要求;海内外引进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中创业领军人才的要求。

区域: 辽宁 来源: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分组安排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创办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10年(含)以内,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区域: 黑龙江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第二类

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区域: 重庆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新引进工业项目补贴

1、项目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2、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备注: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含生产软件)、生产线上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二手设备不予补助】; 3、项目纳入统计局统计库; 4、已是规上企业的,申报的投资补贴一次性拨付;非规上企业在申报次年内升规的拨付剩余的50%; 5、对存量企业搬迁、扩建或租赁转自建项目参照本条款执行。

区域: 安徽合肥市 来源: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技工院校青苗班项目补助

1.具有先进的实训条件。配备有与申报项目相匹配、符合世赛标准的先进实训装备;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2.具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有满足青苗班教学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引进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能够落实青苗班师生比不低于1:10、配备的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50%以上的要求。 3.具有组建专业集群的基础。设有与相应世赛项目考核模块对接度高的若干重点(特色)专业;与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学生不低于100人,能够在项目正式实施后的第一学期,选拔专业集群中的优秀学生组建青苗班,形成梯队培养,并正式开展教学。 4.具有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相关规定,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5.具有较为完善的对外交流机制。具有健全可行的对外交流制度并切实实施;经常性组织开展或积极参与对外交流、外出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具有丰富的世赛参与经验;与不少于5家企业或技术单位具有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专业建设、课程规划、课题研发、师资建设、学生培训等工作;与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一定工作联系,能够按要求组织青苗班师生出国(境)培训、参赛、交流等。 6.具有明确、科学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申报项目建设目标与内容、青苗班招生选拔安排、实训条件与师资配置、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教学方式与手段创新计划、世赛技术标准对接计划、学生个性化培养与特殊训练计划、教学质量考核与管控措施、学生流失风险应对措施、资金分配使用与保障措施等。 7.申报单位为普通技工院校的,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800人;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1500人;技师学院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000人。 8.师生近5年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前15名、省级技能竞赛(含世赛选拔赛、技工院校学生技能比武等赛事)中获得前5名以及本单位在省级技能竞赛(同上)中获得竞赛优胜奖或团体排名前50%的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9.正在承建2个及以上青苗班的技工院校不得申报。

区域: 安徽合肥市 来源: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