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1.每一法人单位最高可申报两项;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承担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但当前存在逾期未结题项目;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有不良记录。
项目申请主体原则上应分别在2022年3月31日、在2023年3月31日、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八桂充”平台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并附有关材料。
项目申请主体原则上应分别在2022年3月31日、在2023年3月31日、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八桂充”平台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并附有关材料。
项目申请主体原则上应分别在2022年3月31日、在2023年3月31日、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八桂充”平台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并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