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补贴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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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主体原则上应分别在2022年3月31日、在2023年3月31日、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八桂充”平台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并附有关材料。
扶持标准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补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按实际回收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0元/千瓦时;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按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进行补贴。
申报材料
1.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补贴。 (1)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补贴申请表。 ①动力蓄电池回收项目情况表; ②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申请明细表;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动力蓄电池回收信息; ⑤项目现场照片; 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2)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 2.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补贴。 (1)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补贴申请表。 ①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项目情况表; ②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补贴申请明细表;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成本清单及凭证; ⑤项目现场照片; 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2)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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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fgw.gxzf.gov.cn/zwgk/wjzx/tzgg/t112469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