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鼓励外地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我市企业创新发展。
1.我国境内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中国籍在职人员; 2.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 3.能够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未获过此项目资助。
各单位重点围绕助力乡村振兴、破解发展难题、推广应用新技术、培养培训人才、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优先满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迫切需要,认真谋划做好全年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切实提升精准性实效性。鼓励通过定点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组织专家到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开展服务活动。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各省区市从本地区计划开展的专家服务团中,遴选3个代表性强、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申报,原则上应至少有1个项目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一)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竞赛等国家级赛事设置的竞赛项目。 (二)围绕“1+3+4”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技术技能岗位,且引领作用强、带动示范好、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设置的竞赛项目。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除滨海新区外,在我市其他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非外商独资类法人单位。 二、项目类别 重点支持我市项目单位引进本科以上学历及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特殊专长技能,来津参与项目合作的境外人才的引智专项。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除滨海新区外,在我市其他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非外商独资类法人单位。 二、项目类别 重点支持我市项目单位引进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专业机构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的境外专家(主持项目或核心成员)的引智专项。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除滨海新区外,在我市其他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非外商独资类法人单位。 二、项目类别 重点支持我市项目单位引进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相当于)职务,在跨国公司、知名专业机构等担任中层专业技术、管理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境外专家(团队成员)的引智专项。
(一)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在职期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取得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 非企业单位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人员,以及申请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法人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金融机构引进的当年收入超过本市职工平均工资20倍的人才。金融高端人才,是指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注册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等国际资格认证证书且在金融行业从业5年以上的人才或者金融机构引进的当年收入超过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人才。
一、对我市友好、获得来华工作许可,或受我市用人单位邀请来津开展交流合作,或在境外为我市提供服务和支持,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籍人才,可申报海河友谊奖: (一)在引进农业领域国际最新技术、优良品种、培育方法、专业设备和先进管理模式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二)在引进国际前沿技术、最新工艺、先进装备、管理方法,以及在改造传统产品、产业结构,拓展国内外市场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重大基础工程建设的规划、施工、监管、运营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四)在基础研究、学科建设、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创新成果和显著效益的; (五)在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者专业技术职务,在创造效益、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六)在引进国际教育、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和体育领域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最新成果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七)在我市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公益慈善等社会事业领域推动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的; (八)在帮助我市对接海外优质资源,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贡献突出的; (九)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二、已获得海河友谊奖的外籍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三、外籍人才聘用单位是海河友谊奖的申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