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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友谊奖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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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对我市友好、获得来华工作许可,或受我市用人单位邀请来津开展交流合作,或在境外为我市提供服务和支持,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籍人才,可申报海河友谊奖: (一)在引进农业领域国际最新技术、优良品种、培育方法、专业设备和先进管理模式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二)在引进国际前沿技术、最新工艺、先进装备、管理方法,以及在改造传统产品、产业结构,拓展国内外市场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重大基础工程建设的规划、施工、监管、运营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四)在基础研究、学科建设、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创新成果和显著效益的; (五)在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者专业技术职务,在创造效益、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六)在引进国际教育、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和体育领域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最新成果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七)在我市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公益慈善等社会事业领域推动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的; (八)在帮助我市对接海外优质资源,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贡献突出的; (九)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二、已获得海河友谊奖的外籍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三、外籍人才聘用单位是海河友谊奖的申报主体。
扶持标准
(一)获得礼遇。市领导会见获奖人员并为其颁奖。在相关媒体对获奖人员进行宣传。应邀参加国家和我市举办的重要活动; (二)获得奖励。市财政给予获奖人员一次性奖励,其中:海河友谊奖获奖人员每人5万元,海河友谊奖提名奖获奖人员每人2万元; (三)获得待遇。在津工作期间,可获得天津市人才绿卡“A卡”,办理2至5年的多次往返签证及相同期限工作、居留证件,办理医疗保健证,并可优先申办永久居留资格。
申报材料
天津市海河友谊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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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征求《天津市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http://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112/t20211207_5743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