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应急管理领域)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名额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对入选“智源学者计划”“脑科学科研开放合作计划”以及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的人选进行查重,不重复支持。已经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学科带头人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申报个人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应急管理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应急管理领域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从事技术创新,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较大。 (三)重点支持从事应急管理领域技术创新、应用技术开发阶段,从事“卡脖子”技术攻关的青年人才。加大对企业创新人才的支持比例,鼓励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专业的青年人才积极申报。 (四)申报的项目属于应急管理领域,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应急管理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五)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其从事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 (六)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区域: 北京 来源: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

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

项目支持内容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讲解研发、交流研讨、业务实践。申报人应在支持内容一和支持内容二中,各选一项作为执行方向: 支持内容一:红色文化、中轴线文化、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活动文化遗产(2008年奥运等)。 支持内容二: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外语导游服务(含疫情防控服务)、大型文旅活动服务、导游职业技能比赛、带团应急处置、带团规范、文旅资源宣传、文旅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文旅行业光盘行动。 本项目鼓励工作成果形成创新服务技能和讲解产品、参与文旅科研项目形成研究成果、参加各级导游技能大赛取得成绩、建立品牌化导游服务团队。项目结束后将收集重点团队工作成果,进行交流展示。

区域: 北京 来源: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首都杰出人才奖

一、候选人的申报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首都杰出人才奖”的评选。 1.在科技重大项目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作出了主要贡献。 3.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带动了新兴产业、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教育、科研、卫生、体育、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社会声望较高。 5.为加强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二、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推荐方法 “首都杰出人才奖”候选人可通过归口推荐、“首都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参评。候选人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参评。候选人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候选人是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并填写《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1.归口推荐。各区,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区域内的人选;在京高等院校通过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其他中央在京单位可直接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推荐人选,也可向所在区的区委组织部推荐人选;非公经济单位向所在区的区委组织部推荐人选。各归口推荐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区域参评人选汇总和材料核实工作,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区域的推荐人选和排序,并上报提名人选。 2.“首都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推荐。往届“首都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可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推荐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人选。 3.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评选工作办公室自荐参加评选。 (二)评审表彰 1.评选工作办公室汇总全市推荐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人选,提交“首都杰出人才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学科分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2.“评选工作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表彰人选准备公示材料,在相关媒体发布公示公告,会同有关单位对反映意见进行核实调查。 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区域: 北京 来源: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领军人才扶持

一、支持对象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在中关村示范区海淀园、朝阳园、亦庄园内注册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应用及相关服务的法人企业。 (1)取得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2)未取得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成立两年以内的初创型企业具有集成电路研发背景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 ②主营业务拥有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③已成功流片; ④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2.集成电路服务平台 在中关村海淀园、朝阳园、亦庄园内,由集成电路企业、产业技术联盟、专业机构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用户单位共同成立。 3.系统整机企业 (1)注册在北京市,且经营规模达到10亿元(含)以上; (2)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推荐。 4.入驻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中关村电子城集成电路设计创新中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项目周期 所申报项目应为已执行项目,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须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最终支持金额按照合同已执行金额确定。

区域: 北京 来源: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

一、北京市特定区域是指首都功能核心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示范区等范围。 二、境外高端人才是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国家及北京市海外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等,需在北京市特定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北京市特定区域范围内提供独立个人劳务,且纳税年度内累计工作满90天,并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及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北京市重大奖项获得者,国家及北京市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持有者,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持有者,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认定标准并持有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者。 (三)承担国家及北京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任务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和北京市重大创新平台的负责人、研究员、实验室(中心)主任和科研团队核心成员,在京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在京医院获得正高级职称人员、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四)经认定的“两区”建设重点企业、市级“服务包”企业、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企业、国家和北京市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双自主”企业、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文化产业重点企业等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高级管理人才和首席科学家、技术总监、首席专家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关键技术岗位的业务骨干。 (五)经认定的重点金融机构、重点投资基金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类孵化机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等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创始人、主要股东、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六)对各相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 三、实际税负是指在北京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重。其中,已缴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区域: 北京 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项目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及相关机构。 (二)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5年以上。 (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企业在职干部职工、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5年以上。 推荐评选名额:“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6个;“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6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信念坚定、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队伍素质高、团结进取、乐于奉献。 2.单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制度健全规范,纪律严明,管理和服务水平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 3.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在艺术创作、研究、管理和文艺评论、公共服务、科技教育、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等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4.准确把握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推动文化和旅游真融合、深融合中工作有特色、有经验、有亮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和推动复工复产复业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急行动,快速反应,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6.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单位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 (二)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 2.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康洁、甘于奉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4.热爱文化和旅游工作,在艺术创作、研究、管理和文艺评论、公共服务、科技教育、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舍小家为大家,冲锋在前,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催人奋进。 6.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人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对拟推荐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近5年来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区域: 北京 来源: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世界级顶尖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扶持

支持世界级顶尖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入驻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区域: 北京 来源: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科学技术奖励-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的具有技术创新和市场价值的成果;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或者公共科技服务活动中完成的具有技术创新性,保障公众基本利益、满足社会公共科技需要的基础性、公益性成果; (三)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是指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的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原创科学技术普及成果。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应整体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应在技术研发、转化应用或者科学技术普及中作出实质性贡献。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应是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支撑保障并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法人,第一候选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技术开发类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行业领先水平,市场竞争力强,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用重大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行业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较强,创造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用较大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二)社会公益类 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或者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在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创造显著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或者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行业中得到较广泛应用,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意义,创造明显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科学技术普及类 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手法、展示技术、演绎方式上有重大创新,内容科学严谨,创作难度大、普及程度高、传播范围广、带动作用强,对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作出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手法、展示技术、演绎方式上有较大创新,内容科学严谨,创作难度较大,普及程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带动作用较强,对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作出较大贡献,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中,对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带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特别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特别显著的成果,可以评为特等奖。

区域: 北京 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科学技术奖励-技术发明奖

一、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应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整体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经济效益。 二、技术发明奖候选人应在技术发明或者转化应用中作出实质性贡献。 三、技术发明奖候选单位应是在技术发明和转化应用过程中提供支撑保障并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法人,第一候选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四、技术发明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在保障国家安全、产业安全的基础性、核心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行业技术优化升级作用重大,通过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提升了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的重要技术发明,在保障国家安全、产业安全的基础性、核心性技术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行业技术优化升级作用较大,通过成果转化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明显提升了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五、对原创性特别突出,对国家安全、产业安全作用特别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特别显著的成果,可以评为特等奖。

区域: 北京 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支持资金项目

(一)申请新注册企业补助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新注册企业为海外归国人才企业或外籍人才企业; 2.新注册企业为当年度成立的科技型企业; 3.海外归国人才或外籍人才须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第一大股东); 4.海外归国人才或外籍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海外归国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才: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才;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长期侨居海外的华侨人才;其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海外归国人才。 (二)申请专项服务补助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园区发展方向,开展人才代办服务、调查研究、海内外政策宣讲、对接考察国际知名企业及服务机构、投融资服务、人才培训交流等专项服务; 2.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劳务、材料印刷、差旅补贴、场地租赁、培训宣传等方面; 3.每个专项服务覆盖的各级各类人才企业不少于20家,覆盖人群不少于100人次。

区域: 北京 来源: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