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励-科学技术进步奖

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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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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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的具有技术创新和市场价值的成果;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或者公共科技服务活动中完成的具有技术创新性,保障公众基本利益、满足社会公共科技需要的基础性、公益性成果; (三)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是指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的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原创科学技术普及成果。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应整体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应在技术研发、转化应用或者科学技术普及中作出实质性贡献。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应是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支撑保障并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法人,第一候选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技术开发类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行业领先水平,市场竞争力强,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用重大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行业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较强,创造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用较大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二)社会公益类 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或者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在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创造显著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或者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行业中得到较广泛应用,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意义,创造明显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科学技术普及类 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手法、展示技术、演绎方式上有重大创新,内容科学严谨,创作难度大、普及程度高、传播范围广、带动作用强,对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作出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手法、展示技术、演绎方式上有较大创新,内容科学严谨,创作难度较大,普及程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带动作用较强,对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作出较大贡献,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中,对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带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特别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特别显著的成果,可以评为特等奖。
扶持标准
1、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200项,其中一等奖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50项(特等奖不超过2项)。 2、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30名,授奖单位不超过20个;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名,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 3、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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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7/31/art_736_527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