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1、杰出人才。计划支持3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重视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国内前沿领域,在基础学科、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方面有重要发现,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技术创新,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全国学术(创作)前沿,研究(创作)成果有重大学术影响或重大社会影响。 第六条 领军人才。计划支持85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支持300名左右。申报人应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部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医学专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应属于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50名左右。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00名左右。申报者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主持重大文艺创作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或创作作品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教学名师。计划支持30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享有较高声望。 2、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450名左右。申报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3、区域发展人才。计划支持25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申报者为西安城区以外地区(含中央驻陕单位和省属单位)优秀人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专业水平处于本地区一流水平,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引进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在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近5年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关键技术; (四)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五)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对其他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者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经专家论证推荐,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在省内有稳定的合作单位,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作出实质性贡献。引进后须在我省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3、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承担过相关领域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或在相关产业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或工艺性难题,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在省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市场潜力并能产业化生产; (四)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户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青年项目。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申报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不超过1年; (三)引进后须全职在陕工作两个聘期以上,每个聘期不少于3年。 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海外或省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不少于1年; (二)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时应当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不超过1年; (四)引进后须全职在陕工作两个聘期以上,每个聘期不少于3年。 5、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6、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国内顶尖专家,引进后一般应当全职来陕工作5年以上(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者提名人选; (二)欧美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三)外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五)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 (六)其他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 7、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来陕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8、区域人才引进项目。引进主体为西安城区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比照其他项目予以适当放宽。 9、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 10、建立绿色申报通道。符合我省“千人计划”各项目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人才办审核的程序,可直接作为引进人才建议人选。 (一)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 (二)国家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四)其他国家部委重点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授予人才荣誉头衔的专家。 以上所列各项条件均适用于我省以外区域获奖者或入选者,对于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通过该渠道申报的在年度申报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来陕时间要求。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

1.申报人员必须是2018年3月30日前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的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基地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各设站单位的招收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 2.按在站两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出站者不能申报。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和陕西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青年科技新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5.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等,不在推荐范围。 6.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人选予以倾斜。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一、申报类别 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三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9年7月1日(含)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青年科技新星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3.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博士后安家补助

2018年1月1日以后从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已落户陕西,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招统分的博士后。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业领域绿色发展专家入库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作风正派,严谨认真,客观公正,清正廉洁。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熟悉有关专业和行业的国家及省内工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及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并掌握相关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 掌握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和规范;具备一定的相关行业技术咨询、评价等工作经验;在同行业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荐人选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和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10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 从事节能诊断、节能审计、能源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主编或参与编制过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发展规划、标准或规范,参加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制造等重点项目评审工作,主持或参与过节能评估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相关工作的专家优先考虑。 (三)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单位同意,且本人愿意参加相关活动,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奖励和博士后创业补助

1.对截止2018年1月1日在我省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项目转化后年利润500万元以上)的在站博士后研究项目,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奖励。2.截止2018年1月1日在站或出站五年内在我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经申请,可一次性给予启动资金补助。(设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博士后所占股份不低于10%。)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反向科技特派员

了解基层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生产、研发、产品、市场与技术需求情况,了解全省科技资源分布情况,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