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杰出人才。计划支持3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重视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国内前沿领域,在基础学科、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方面有重要发现,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技术创新,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全国学术(创作)前沿,研究(创作)成果有重大学术影响或重大社会影响。
第六条 领军人才。计划支持85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支持300名左右。申报人应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部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医学专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应属于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50名左右。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00名左右。申报者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主持重大文艺创作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或创作作品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教学名师。计划支持30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享有较高声望。
2、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450名左右。申报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3、区域发展人才。计划支持25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申报者为西安城区以外地区(含中央驻陕单位和省属单位)优秀人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专业水平处于本地区一流水平,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扶持标准
1、对于杰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实行入选专家负责制,支持其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或重大文艺创作,用于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
2、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技术研发、课题研究、成果转化、文艺创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给予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教学名师50万元-6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的教学名师20万元-3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教育思想研究、教学方法创新和教学团队建设等。
3、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100万元-20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30万元-6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开展前瞻性、预研性自主选题研究或文艺创作等。
4、给予区域发展人才30万元-60万元特殊支持,用于课题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文艺创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