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是2018年3月30日前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的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基地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各设站单位的招收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 2.按在站两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出站者不能申报。
扶持标准
对前来我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工作的统招统分博士后科研人员(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 对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科研人员(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对我省各设站单位招收的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由省财政每人每年再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上述人员在站期间补助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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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haanxihrss.gov.cn/html/100077/1013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