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能力提升专项-深海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环境改造项目

1.申报项目中涉及的深海科技大型仪器、设备、实验/试验系统需落户安装在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单价不低于10万元。 2.项目申报主体为该仪器、设备、实验/试验系统的拥有方或运营方,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其中改造完成后的考核期为0.5年-1年)。 3. 申报单位应按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书及本指南、申报书中所要求的附件。申报书需明确可考核的目标和指标。 4. 申报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遵循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 5. 申报单位应根据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申报要求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开支范围要与项目科研活动相关,并符合国家政策,合理支出。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7-11 至 2022-08-31

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1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二)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场地和服务场所,并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三)入驻小微企业30家以上,入驻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上; (四)示范基地从事创业创新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1人;引进或战略合作的外部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 第七条 示范基地须至少达到以下4项服务功能及其要求: (一)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上年服务企业50家次(或线下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或200人次)以上。 (三)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3次以上。 (四)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100人次以上。 (五)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或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六)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或组织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 (七)政务代理。加强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提供政务代理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八)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九)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6-23 至 2022-06-30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

一、国家示范基地和省级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7月1日前向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2019年公布的国家示范基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此次可自愿重新申报。 三、国家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第七条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二)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第八条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一)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10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6次以上。(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三)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6次以上。 (四)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300人次以上。(五)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六)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七)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八)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第九条 申报示范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第十条  西部地区的示范基地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6-23 至 2022-06-30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海南省注册满1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参赛条件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6-14 至 2022-07-15

“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省赛和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入围全国赛的初创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七、在往届省赛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且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未取得名次或奖项的(参赛条件6所列名次或奖项),可以继续报名参加省赛暨“科创杯”大赛,但不参与省赛暨“科创杯”决赛名次排名,进入省赛决赛后可优先推荐入围全国赛。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5-25 至 2022-06-23

深海技术产业促进专项-青年创客类项目

一、总体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应按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和申报要求申报,申报书需明确可考核的目标和指标。 2.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除青年创客类项目),遵循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 3. 牵头申报单位应根据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申报要求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开支范围要与项目科研活动相关,并符合国家政策,合理支出。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内容:面向全国,特别是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高校、科研单位的毕业生、青年科研人员,鼓励针对符合深海创新中心产业促进方向的技术和产品,开办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2. 申报要求: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毕业生、青年科研人员以及来崖州湾科技城进行创业的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具备独立承担、组织、完成创新项目能力。实施年限不超过 3 年。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 申报时间: 2022-05-23 至 2022-12-31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我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创业典型奖励

主要用于我省“农民工创业典型”“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等就业创业典型奖励。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八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