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能力提升专项-深海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环境改造项目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7/11-2022/08/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中涉及的深海科技大型仪器、设备、实验/试验系统需落户安装在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单价不低于10万元。 2.项目申报主体为该仪器、设备、实验/试验系统的拥有方或运营方,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其中改造完成后的考核期为0.5年-1年)。 3. 申报单位应按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书及本指南、申报书中所要求的附件。申报书需明确可考核的目标和指标。 4. 申报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遵循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 5. 申报单位应根据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申报要求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开支范围要与项目科研活动相关,并符合国家政策,合理支出。
扶持标准
单项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填写盖章后再扫描发送。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详情请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2.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时应按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佐证材料。 3.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4. 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的申报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5. 申请材料打包压缩后(文件名为:“深海创新中心项目申请”+申请人姓名+牵头申报单位)发送至jiaoqw@hn-dstic.com。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关于发布“深海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能力提升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207/t20220711_3227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