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参加“2020中俄创新创业大赛(西南片区)”的企业。
1.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有在防城港市注册的企业参加,优先支持具有相关的工作基础的企业单位申报,鼓励联合区内外科研基础好的高校、研究院所申报。 2.研究内容:重点支持肉桂等特色道地药材高品质活性成分及健康产品开发,开展精油加工、提取工艺优化、匹配装置及生产线研究,围绕有关活性成分优化产品工艺,开发功能明确的健康产品。 3.考核指标:建立生产示范线1条以上,建立培育加工基地1个以上,开发健康产品1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项目执行期间,新增销售额2000万元。 4.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创业项目(企业)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商注册地在南宁市; (二)完成工商登记注册2年以内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单位,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以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企业为主。
1.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有在防城港市注册的单位参加;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2.研究内容:围绕跨机构、跨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城市医联体内实施实时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监管,重点支持建设覆盖城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整合现有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保系统的医联体信息平台,包括医学影像数据中心、检验信息数据中心、电子病历数据中心、运营数据中心等;支持建立心理健康与慢性病管理平台,开展“互联网+”医疗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实现通过云医院平台,针对慢性病以及心理健康管理,通过物联网,将电子设备数据与微信等平台相结合;重点支持建设医学公共服务共享资源平台,建成面向国际开放的医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促进医学成果高效流通,深化研发与产业有机融合。 3.考核指标:建立大健康医联体信息平台1个,形成相关规范标准2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或软著3个以上,产生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完成各类技术合同20项以上,实现技术转移转化效益1000万元以上。 4.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1.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转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创业扶持补贴; 2.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申报“桂博新计划”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且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获得过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四)至申请截止日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五)申报人员在站期间开展的科研项目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物流、新材料、新能源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着力推动我区传统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及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自治区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任务等需要。 (六)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培养导师为单独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优先。 (七)入选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一、接收单位资质及条件 (一)依法在广西区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 (二)具备较强的科研合作能力,有意愿接收杰青到本单位工作,科研方向和科研目标明确,并愿意为入桂杰青提供配套的科研团队、配套经费。 (三)能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协助杰青安排好生活,并作为项目责任主体保障杰青在桂的安全。 (四)能够协助杰青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入境签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证和保险等必要的相关手续。 (五)在杰青入境后、收到资助经费前,能够垫付所需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本单位相应的配套经费。 (六)指定本单位“东盟杰青计划”负责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由指定部门和负责人承担本单位的岗位申报、人才申报、材料报送、后期管理及答疑解惑等事宜。 (七)项目执行期内,积极配合自治区科技厅的工作及活动安排,并能够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按时提交项目的开题报告与结题材料等相关材料。 二、项目及岗位设置要求 (一)项目能够直接有效支持广西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拓展深化广西与东盟的科技合作与共赢,项目所设岗位为具有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的科研攻关、项目指导、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岗位(文教类岗位除外)。 (二)原则上要求所设的岗位需要全职在桂开展工作,如需在国(境)外创新平台及“创新飞地”开展中、短期工作等特殊情况,由接收单位在“聚智入桂”网页“东盟杰青”版块提交相关材料说明呈报自治区科技厅审定。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适应开展对外合作的岗位。 三、东盟杰青人选要求 在科技创新领域有突出贡献,有利于推动广西与东盟国家科技创新、有利于构建双向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东盟籍及“一带一路”籍从事面向东盟研究的青年人才: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目前任职于广西区外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或就读于中国境内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以申请日期时间为准),特殊人才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 (四)资助期内能够与广西方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全职在桂开展创新合作;遇特殊情况的,由接收单位在“聚智入桂”网页“东盟杰青”版块提交相关材料说明呈报主管部门审定; (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表达能力; (六)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三、接收单位资质及条件 (一)依法在广西区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具备开展相应项目研究条件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 (二)项目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能为项目提供配套的技术团队和配套经费。 (三)愿意接收港澳台英才(以下简称“英才”)到本单位或本单位在广西区外科技资源富集地区设立的科研机构参与项目工作、落实英才的项目工作协议,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其安排好生活,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须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相关手续,并作为项目责任主体保障其安全。 (四)在英才到岗后、收到资助经费前,能够垫付英才所需经费。 (五)能够指定本单位的“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负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由指定部门和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内部英才的申报、材料报送、后期管理、答疑解惑等事宜。 (六)项目执行期内,积极配合自治区科技厅的工作及活动安排,并能够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按时按要求提交“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评估(申请24个月资助的)与项目结题材料。 四、项目及岗位设置要求 (一)项目能够直接有效支持广西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拓展深化广西与港澳台间的科技合作与共赢,项目所设岗位为具有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的科研攻关、项目指导、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岗位(文教类岗位除外)。 (二)项目成果能直接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或有效提高和改善接收单位的产品质量、功效、市场竞争力或现代化管理水平,或对研究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适应开展对外合作。 (四)有广西方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工作团队。 五、英才人选要求 (一)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年龄未超过6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 (二)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博士学位,且应具有相关产业从业或项目研发经验;对于在科技创新领域或重点产业领域有杰出贡献,对推动港澳台与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目前在港澳台地区、其它省市或其他国家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或现代管理工作,且在获资助期内原则上能够全职在桂或在岗(指本单位在广西区外科技资源富集地区设立的科研机构,以下同)承担具体岗位参与项目工作。如因疫情影响致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够完全全职在桂或在岗工作,有部分时段需以“网络办公”形式开展工作等特殊情况,由接收单位提交相关申报说明呈报自治区科技厅审定。自治区科技厅对全职在桂工作的英才予以优先支持。 (四)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1)项目选择的技术合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明确的重点领域范畴。 (2)国外人才需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国内人才需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3)择优支持团队形式引进。 (4)项目标题格式:×××(具体领域技术开发、攻关、研发、研究、应用等)+人才引进。例如:×××研发人才引进。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考核指标:(1)国外人才:全职或柔性引进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1人以上或形成中外联合的研发人才团队1个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2)国内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从广西区外全职或柔性引进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国内人才1人以上或形成区内外联合的研发人才团队1个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
一、申报对象 我区已设立CTO岗位并遴选聘任CTO的企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特别是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的科技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