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转产转业专项-创业补贴

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对符合条件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 3、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4、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创新创业扶持

每年组织开展省级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新型信息消费大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与应用大赛、工业APP大赛等,对在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产业相关大赛获奖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省内投融资机构投资获奖项目及企业。催生“双创”新主体,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支持。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渔民转产转业专项-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支持退捕渔民在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失业登记。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1.申报单位为我省高等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每个单位每年限报1项。 2.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体制机制建设,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具有专门针对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具体支持措施。 3.申报单位应在产学研联合培养优秀大学生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化服务平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在项目立项后、经费下达前,学校须选拔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报送20名左右的大学生(含研究生)具体名单、资助金额和创新创业方向,并在签订任务书时明确经费必须直接用于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对毕业一年以内尚未就业、有较好科技创新创业基础的大学生可纳入学校资助名单(须有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鼓励学校与相关创新主体合作,鼓励社会资助。 5.对已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高校优先支持。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

(一)战略科学家支持计划(简称“顶尖”人才) 旨在培养引进站在科技发展最前沿,在某一科学领域具有权威性,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卓越科技组织领导才能的战略科学家。 1.支持对象。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2022年重大决策部署,依托在我省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开展工作。原则上需牵头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或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主任,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 2.遴选方式。采取“落地一个、论证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遴选模式。具体程序如下: (1)沟通调研。对于现有或拟引进符合“顶尖”人才支持条件的用人单位,前期由用人单位所在市州科技局(中央在湘和省直单位为本单位)与省科技厅进行沟通对接,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 (2)提出申请。对于调研后经审定同意进入论证环节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来函申请(中央在湘单位直接申请)。申请报告需说明人才基本情况、聘任合同(拟引进的为意向性协议)、依托的重大创新平台或项目开展情况、工作计划、市州或主管部门支持方案、需求清单(项目、平台、团队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需求及缘由)等情况。 (3)评估论证。省科技厅根据申请,组织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邀请省委人才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论证小组,采取实地考察、核查资料等形式,对人选科研攻关能力、组织协调才能和影响力、与依托的重大创新平台或项目的契合度、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用人单位及地方(主管部门)支撑配套和投入情况、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贡献、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及合理性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支持方案,按程序报请审定后予以支持。 (二)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简称“拔尖”人才) 旨在通过遴选一批我省重点优势领域或能填补我省发展空白、承担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创引领性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分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两类。为做好国家人才计划推荐人选的培育工作,优先将省科技领军人才作为国家创新人才计划推荐对象。 1.申报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边远地区科技人才倾斜,高校院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申报。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领域。 ②至申报截止日(下同)年龄不满48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立项前需正式入职)。 ③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优先从国家和省重大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担纲领衔者中推荐。 ④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②企业在湘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或能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④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创办5年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累计纳税不少于500万元。 2.其他要求。 (1)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原则上资助期内不得申报,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四青”人才)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培养支持期尚未结束的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20年-2021年入选)不能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2)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1)。为支持“双一流”建设,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我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内推荐。 同时,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推荐对象为培养支持期结束的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4年-2019年入选)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3)对获得2021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和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即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直接认定为2022年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三)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简称“荷尖”人才) 旨在发掘和培育我省各领域“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为我省科技领军人才储备后备力量,培养造就一批我省新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 1.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3)男性年龄不满36周岁(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满38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对能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重大驱动效应或者来自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立项前需正式入职)。鼓励我省在站博士后申报。 2.其他要求: (1)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或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资助的人才,原则上资助期内不再申报。 (2)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2)。为支持“双一流”建设,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名单(本科院校)的通知》(湘教通〔2018〕469号),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我省世界和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世界和国内一流学科内推荐。 (四)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计划(简称“湘聚”人才) 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来湘创新创业(非全职)。对我省创新发展紧缺急需,又不能全职来湘的“顶尖”“拔尖”等对应层次的人才,通过采取阶段性工作、挂职兼职、创新平台共建、项目合作、人才带培等灵活方式引进,来湘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或成果落地转化。 申报条件。参照“拔尖”人才申报条件,年龄放宽至70周岁(195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须为近两年柔性引进来湘工作(2020年6月30日以后),每年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6-01 至 2022-06-30

工业领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技术专家征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3、熟悉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领域相关行业(包括学校科研院所)研究或专项工作5年以上。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4-20 至 2022-04-26

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 (三)政治素质高,服从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五)具有充足时间、精力参与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和相关的会计国际交流活动; (六)在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功底和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经验; (七)沟通能力强,能够熟练应用英语进行专业讨论和交流; (八)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在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省国资委管理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工作的,应为担任分管财务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应为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技术骨干(高级经理及以上)。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职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 申报时间: 2022-04-11 至 2022-05-20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联合引进项目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全部申请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近 3 年内(2019 年 5 月 31 日以后)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三)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新近进站人员。新近进站人员在国内的累计博士后在站时间应未满 6 个月(2021 年 2 月 1 日之后进站)。 (四)博士毕业学校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 150 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 150 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 等为参考)。对与我省有项目合作关系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本国排名前 3 的高校。 (五)自主联系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幵获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六)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 20 个月。 (七)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八)应具有良好的中(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九)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在设站单位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十)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2-03-25 至 2022-05-31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专家和区域试验站长

(一)首席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科研道德好。 2.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广博,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引领我省该领域学术与技术发展的能力,为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组织协调能力强,并能有50%以上的工作时间从事产业技术体系工作。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二年,身体健康。 6.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7.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8.申报人本人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岗位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科研道德好。 2.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广博,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引领我省该领域学术与技术发展的能力,为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组织协调能力强,并能有50%以上的工作时间从事产业技术体系工作。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6.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7.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8.申报人本人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试验站站长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科研道德好。 2.具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经验,为当地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组织协调能力强,并能有60%以上的工作时间从事产业技术体系工作。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5.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6.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7.申报人本人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申报时间: 2022-03-16 至 2022-03-31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支持范围:具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高校、相关协会、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的中小学校。 (2)申报要求: ①申报单位为具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高校的,应具备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具备知识产权培训的师资力量(至少具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专业人员、配套设施、教学案例等,近三年开展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社会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②申报单位为协会的,应具备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能力, 有专人负责人才培训工作,有明确培训计划,可以较好地完成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培训任务,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成功经验; ③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参见《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湘知发〔2016〕79号)。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2022-03-08 至 202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