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转产转业专项-创业补贴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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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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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海洋产业
申报条件
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对符合条件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 3、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4、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扶持标准
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退捕渔民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规定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对符合条件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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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http://czt.hunan.gov.cn/czt/xxgk/tzgg/202007/t20200717_12847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