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第三类

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

区域: 江西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双千计划”科技创业高端人才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发展前景良好。申报人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拥有领先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②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国内规则;③曾任国际知名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职位或者国内知名企业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对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并且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有良好保障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区域: 江西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百千万人才工程

一、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工作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各部门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我省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我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中的重点特色产业,以及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等重点领域,推荐各类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技发展态势,进行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科学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从事理论实践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科学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五)拥有关键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专业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人选的,不再作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及青年项目)人选、省“双千计划”人选(不含青年项目),已入选其他省级人才计划人选(主要学科学术带头人、井冈学者、四个一批与文化名家等),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事业单位中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作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区域: 江西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双千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来赣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申报人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符合江西产业发展要求,能够填补省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②有国(境)外创业经验、曾任国际知名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或曾任国内知名企业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申报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区域: 江西 来源: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

(一)申报日常经费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2020年5月1日以后进站的新招收人员(包括进第二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时间以全国博管会或省博管办批准进站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进第二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优先予以资助; 2.博士后研究人员所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三)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分别获得一次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每次只能申报一项,可多次申报。 对从事我省六大优势产业、“2+6+N”产业以及从事“三农”、乡村振兴相关领域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博士回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西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对参加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项目博士后科研人员,予以优先资助。涉密项目,不得申报;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区域: 江西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

(一)申报主体为省内各类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 (二)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行医并具有专科医师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资格; 2.作为主要研究者(即PI)领导或参与过重大医疗科研项目; 3.在国际前沿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4.在医疗科研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 (三)拟引进的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对确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用人单位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四)拟引进的海外医疗科研人才2018年度在赣工作或指导时间须达7天以上(含7天,自抵赣之日至离赣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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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第四类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且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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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千计划”科技创新高端人才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全职在赣工作,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所在单位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及一流学科或专业建设的科技创新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申报人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子项目负责人;②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③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资助;④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以上或一等奖1项以上;⑤拥有近五年内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的国家发明专利;⑥其他领衔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申报人(女性人才在37周岁以下),可申报科技创新高端人才(青年)项目,申报条件放宽为:全职在赣工作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相关领域崭露头角,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了同行公认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②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排名第一);③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一);④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排名第一);⑤在推动企业技术转移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对业绩特别突出、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或者企业类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学位、职称要求。

区域: 江西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第二类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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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千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人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全职在赣工作。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②主持过国家级以上社科类重大或重点项目;③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④作为第一作者,近三年在CSSCI源期刊发表研究成果4篇以上;⑤领导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一流学科或专业建设的专业人才。文化艺术领域的申报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独演、主演或创作的节目获得文艺类国家级奖项,或者主持过国家级以上文化艺术类重大或重点项目,或者是我省文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年龄在38周岁以下的申报人(女性人才在40周岁以下),可申报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项目,申报条件放宽为: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相关领域崭露头角,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了同行公认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②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③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④从事舞台艺术的人才应获得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重大比赛一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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