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奖励

区域: 广东中山小榄镇 来源: 小榄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奖励

区域: 广东中山小榄镇 来源: 小榄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电子商务应用项目

区域: 广东中山三乡镇 来源: 三乡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电子商务平台奖励

区域: 广东中山三乡镇 来源: 三乡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新兴业态服务业入库企业资金补助

区域: 广东中山三乡镇 来源: 三乡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先进制造业专项奖励

区域: 广东中山三乡镇 来源: 三乡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省级创新型企业奖励

区域: 广东中山三乡镇 来源: 三乡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粤港澳及国际合作奖励

一、 申报单位获得的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要求开支,用于相关项目、科研投入以及生产经营,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分局等部门的监管和审计。 二、 申报单位如有存在以下情况的,区管委会将视情节轻重暂停财政资助、依法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一)有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或者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以及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行为; (二)不配合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以及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和资金绩效评估的; (三)不按规定向区科技、统计等部门如实报送统计报表、相关数据及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 三、 申报单位与新区或区属单位签订了投资协议等文件的,根据其履约情况审定专项资金发放额度。 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类别事项同时符合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每个单位每年累计可获得本办法支持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科技立项资助专题,财政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投入资金。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区域: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来源: 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促进科技创新及新药项目集聚发展专项-新药集聚发展专项

区域: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来源: 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7-25 至 2022-08-15

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鼓励科技服务业发展

此项目来源于征求意见稿文件

区域: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来源: 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