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由省经信厅滚动编制,指标自首次进清单起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或有相应产品被认定的,则退出清单;指标迭代升级并再次纳入清单的,按新评定重新计算有效期。 (二)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重点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地应优先推荐。 (三)经初审和专家评审,对达到《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2022年版)》要求的最优产品给予认定,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不享受省级认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