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首台(套)清单引导标准认定

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8/29-2022/09/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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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由省经信厅滚动编制,指标自首次进清单起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或有相应产品被认定的,则退出清单;指标迭代升级并再次纳入清单的,按新评定重新计算有效期。 (二)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重点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地应优先推荐。 (三)经初审和专家评审,对达到《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2022年版)》要求的最优产品给予认定,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不享受省级认定奖励。
扶持标准
经确认达到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2021年版)要求的最优产品将给予认定,并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不享受省级认定奖励。
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填写有关申请表。每家企业申报装备不超过2个,填写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1.《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产品申报表》。 2.申报装备的检测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能证明申报装备达到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2022年版)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告中对应关键技术指标位置用下划线标示。 3.申报装备近两年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或重大工程应用或产业化应用等初步市场业绩证明。 4.国防科工相关产品需在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系统提交脱密脱敏材料的同时通过地方军民融合主管机构向省委军民融合办报送涉密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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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2022年版)和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清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jxt.zj.gov.cn/art/2022/8/31/art_1582899_24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