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电竞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 至 2022-07-04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 至 2022-07-04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艺术品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 至 2022-07-04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动漫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 至 2022-07-04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网络视听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 至 2022-07-04

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征集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2-11 至 2022-03-20

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2-07 至 2022-02-17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一、2021年度企业年度信息(年度数据)报送工作安排 1、报送企业范围:有效期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报送起止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3、报送方式:电子报送的方式。 根据科技部统一要求、《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有效期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完成“上一年度企业年度信息”及“企业年数据报送”两项工作。为方便企业填报,企业直接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年度信息报送。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入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企业年度信息”事项栏目“新建年度信息”进行填报。在线完成企业年度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情况;上年度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情况;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等内容的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填写完毕后提交给上海市认定办公室进行审核。 企业所报送的年度信息(年度数据)由认定办公室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核,若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暂停享受税收优惠。 二、2022年度认定申请工作安排 1、申报企业条件:申报企业的产品(服务)业务领域须符合财税〔2017〕79号和财税〔2018〕44号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 2、申报材料数据:2021年度相关数据; 3、申报时间:2022年2月1日—8月31日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2-01 至 2022-08-31

网络视听产业-税收优惠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征集-边缘数据中心

区域: 上海市 来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