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产业-税收优惠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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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支持网络视听技术领域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技术知识性流程外包服务类网络视听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网络视听科技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执行税前150%扣除政策,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175%税前扣除。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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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service.shanghai.gov.cn/XingZhengWenDangKuJyh/XZGFDetails.aspx?docid=REPORT_NDOC_00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