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2022/07/04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1.文创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2.优先支持事项。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区级资金1:1配套项目;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3.不予支持事项。申报单位承担的文创资金扶持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或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规责任)被取消申报资格的,或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不予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1.《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 2.有关附加材料详见申请表说明。 3. 所有材料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提交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4.成果资助类项目须提交书面材料两份,封面应有申报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须加盖骑缝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2022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指南

http://whlyj.sh.gov.cn/jqxxgk/20220321/501149afe48e4b929a3f5db10255d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