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顶尖人才)

1.在台州连续全职工作满3年以上,每年在台州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 2.2017年5月9日-2019年2月28日获得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其中2017年5月9日-2018年9月9日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参照附件1,2018年9月10日-2019年2月28日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参照附件2; 3.截至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发文之日,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 其中对《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和非华裔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4.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相当于中国的“两院”院士); 5.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6.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区域: 浙江台州市 来源: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军型创新团队认定

(1)团队须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团队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应是近一年内从海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从海外引进的必须占1/3以上;连续服务5年以上;申报领军型创新团队须依托企事业单位并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承诺入选后三个月内与依托单位签约并到岗,已签订合同的,首次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团队成员原则上每年9个月以上在依托单位工作,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高级职称的职务,或是在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并且此前应在科研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比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2)要求团队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近5年活跃在该领域创新活动前沿。团队项目目标处于重大技术领域和行业水平的前沿,研究成果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并制定项目工程化、产业化实施方案。团队依托单位应为从事的项目配备充足的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落实推动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各类要素。团队依托单位是企业的,需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须是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区域: 浙江台州市 来源: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一)重点项目:为完成国家、省重大技术改造及科技攻关等而需引进国外智力的项目; (二)常规项目:为解决技术难题、管理问题等需引进国外智力的项目。

区域: 浙江台州市 来源: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高端人才)

1.在台州连续全职工作满3年以上,每年在台州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 2.2017年5月9日-2019年2月28日获得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其中2017年5月9日-2018年9月9日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参照附件1,2018年9月10日-2019年2月28日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 3.截至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发文之日,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高端人才: 1.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 2.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 4.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 5.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文联各协会主席;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7.省“千人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8.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人员(含培养期); 9.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0.市“500精英计划”A类人才; 11.近5年内担任中国500强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12.国家级名中医;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13.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4.省杰出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校长; 15.中华医学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医药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省级医学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6.全国技术能手;省杰出技能人才;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1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区域: 浙江台州市 来源: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商职业技能评定奖励

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项目申报主体为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团体等单位。申报单位按照各自注册登记属地分别向当地商务局和财政局申报整套项目材料。

区域: 浙江台州市 来源: 台州市商务局

创新人才认定(产业经济等相关领域创新人才)

产业经济等相关领域创新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金融人才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顶尖人才以及非华裔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2)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技术职务的高层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才;或在国内外知名专业机构或企业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高层次经营管理类人才;或掌握金融数据挖掘、人才分析、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业务,并有深度研究,熟悉国内风投业务、投贷联动操作程序的金融人才。 (3)2018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或有意愿到台州市工作,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协议。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4)人才所在的单位应在台州登记注册1年以上。 (5)全职引进的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在台的服务协议;柔性引进的人才(不含外聘顾问和上级政策性调派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台的服务协议。

区域: 浙江台州市 来源: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军型创业团队认定

(1)团队须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占1/3以上,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应是近6年内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是近1年内落户台州创业或有意来台州创业的,团队成员中应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备达到具体创业目标的完整创业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及其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已制定项目工程化、产业化方案,落实基本创业条件,具有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保障。 (2)要求团队已在台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团队成员社会保险,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已落户的团队,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1/3;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1/2,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或副总以上职务。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少于1/3。意向落户的团队需与落户地政府签订符合上述要求的落户意向协议。

区域: 浙江台州市 来源: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示范性乡村创客团队认定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在湖州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并实际运营2年以上,且运营良好。 (二)具有基本的服务设施。拥有固定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运营条件,具备创新创业示范、开放式办公、技术研发、创业培训等服务功能,能够提供就业创业工位(岗位)10个以上。 (三)具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相对稳定,一般由企业高管、涉农专家,以及工商、财税、金融等各类专业人员组成,配备“1+1+N”农推联盟专家等创业导师队伍,其中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在湖州创业创新2年以上。 (四)具有持续的创收能力。团队应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和明确的创业计划,以开展涉农领域的创业项目为主,经营规模适度,项目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明显,在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经营模式上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五)具有较强的带动帮富作用。积极有效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帮扶低收入农户等方面具有重要帮带作用,辐射带动20户以上。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实施主体近两年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区域: 浙江湖州市 来源: 湖州市农业农林局

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

1.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导向,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且无产业纠纷。 2.参赛项目领域为以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商、农村电商、新零售、电商服务等)为主的数字经济领域创业创新项目,且项目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需组建完整的创业团队并在湖州市完成公司注册; 4.参赛企业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区域: 浙江湖州市 来源: 湖州市商务局

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征集

一、遴选范围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二、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学识渊博,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 (三)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大局观、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协调能力,是本领域、本系统公认的学术与专业带头人; (四)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六)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参加遴选人员除具有以上条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参选人员 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具有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熟悉我市经济社会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导向性的观点和建议,提升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参选人员 对知识产权领域有深入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我市某一行业的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企事业单位参选人员 掌握本行业或本领域内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有主导研发或自己拥有的专利或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自身发展的能力; (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选人员 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领域技术,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熟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等执业资格。

区域: 浙江湖州市 来源: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2021-09-18 至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