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成都市域内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高校院所科技人才、企业高管,在蓉海内外人才、企事业创业人员等创业者;所创办企业注册时间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创业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成都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2021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加强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在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一)此次申报采用定向组织方式,仅2020年度第一批四川省瞪羚企业和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得一、二、三等奖企业单独申报(详见附件1、2),每个企业限申报1项;已获得第七届大赛定向项目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再支持。 (二)项目申报企业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三)申报项目所提供附件材料均须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并保证网络与纸质一致。 (四)企业需围绕我省“5+1”、“10+3”和“4+6”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就企业开展的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产品培育方面形成申报项目。
创业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在蓉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
根据国家公布的新职业,本次比赛选取5类在蓉具代表性的新职业:虚拟现实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互联网营销、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数字化管理。在蓉从事上述新职业之一的人才,年满18周岁,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报名参赛,团队上限3人。
天府农业大师项目支持范围为在川涉农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人员,支持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和基层人才专项。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三农”工作; 2. 长期服务农业生产一线,为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望,社会影响力较大;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4. 全职在川连续工作三年以上(2019 年 8 月 31 日之前在川工作)。 (二)一般项目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 农业科研人才 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科技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能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 1 项(排名前五)或二等奖 2 项(均排名前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项目 1 项及以上;主持制定行业性标准 1 项或地方标准 3 项及以上;主编(含副主编)专业著作等 1 部以上。 2. 农技推广人才 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农业生产上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了全省农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主持制定行业性标准 1 项或地方标准 3 项以上;主编(含副主编)技术培训教材等 1部以上。 3. 农业技能人才 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且具备精湛的技艺,技能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机具等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三)基层人才专项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人事劳动关系在县(市、区)及以下所属涉农企事业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在上述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入选后需在上述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市(州)属涉农企事业单位,服务基层一线时间不少于五年并取得显著成效,入选后需服务基层一线不少于两年;或参加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科技下乡(扶贫)万里行等服务基层项目三年及以上,入选后需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不少于两年。其余条件参照一般项目并适当放宽。
(一)基本条件 1.创新药产业链 (1)生物技术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新型抗体、免疫治疗、基因和细胞治疗、肿瘤及感染性疾病等新型疫苗、血液制品、抗衰老药等创新药物,以及基因编辑、纳米技术、合成生物学、新型人源化动物模型、组织/器官芯片、表观遗传学等前沿生物医学技术领域的人才。 (2)化学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重磅药物、急需稀缺品种研制,围绕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地方病开发新靶点、新结构、新剂型、新治疗途径的小分子药创新品种,药物晶型、药物递送系统研发,高质量仿制和一致性评价,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等领域的人才。 (3)中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研发有效组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楚、剂型先进、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品种,基于古方、名方、验方和秘方的中药新药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药食同源植物提取物及其产品,中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功能型化妆品等中药材衍生品,建立完善种植技术标准、有效成分检测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等领域的人才。 (4)医药研发外包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全面接轨国际标准的GLP和GCP机构,符合国际审评审批标准、满足国际市场要求的CRO、CMO和CDMO机构,建立疾病模型研究及有效性评价中心,增强标准化、高等级试验动物资源配置功能,提升新药药效评价、制剂研究及中试生产能力,承接国际临床前研究项目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等领域的人才。 2.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 包括但不限于在生物活性涂层、人工骨及关节、牙种植体、心脏瓣膜、血管支架、3D打印、血液透析、基因检测、生化检测、医护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仿生假肢、脑机接口、生肌电控、影像诊断、移动医疗、可穿戴设备、家庭医疗监测等领域的人才。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生产管理、项目建设等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及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个人。 (3)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者。 (4)为我市引进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强链补链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负责人。 (5)为成都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一)基本条件 1.创新药产业链 (1)生物技术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新型抗体、免疫治疗、基因和细胞治疗、肿瘤及感染性疾病等新型疫苗、血液制品、抗衰老药等创新药物,以及基因编辑、纳米技术、合成生物学、新型人源化动物模型、组织/器官芯片、表观遗传学等前沿生物医学技术领域的人才。 (2)化学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重磅药物、急需稀缺品种研制,围绕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地方病开发新靶点、新结构、新剂型、新治疗途径的小分子药创新品种,药物晶型、药物递送系统研发,高质量仿制和一致性评价,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等领域的人才。 (3)中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研发有效组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楚、剂型先进、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品种,基于古方、名方、验方和秘方的中药新药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药食同源植物提取物及其产品,中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功能型化妆品等中药材衍生品,建立完善种植技术标准、有效成分检测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等领域的人才。 (4)医药研发外包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全面接轨国际标准的GLP和GCP机构,符合国际审评审批标准、满足国际市场要求的CRO、CMO和CDMO机构,建立疾病模型研究及有效性评价中心,增强标准化、高等级试验动物资源配置功能,提升新药药效评价、制剂研究及中试生产能力,承接国际临床前研究项目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等领域的人才。 2.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 包括但不限于在生物活性涂层、人工骨及关节、牙种植体、心脏瓣膜、血管支架、3D打印、血液透析、基因检测、生化检测、医护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仿生假肢、脑机接口、生肌电控、影像诊断、移动医疗、可穿戴设备、家庭医疗监测等领域的人才。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生产管理、项目建设等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及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个人。 (3)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者。 (4)为我市引进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强链补链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负责人。 (5)为成都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