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来源: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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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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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扶持标准
(一)对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相关地方应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二)创业支持资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审批结果下拨至有关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应在收到拨款一个月内,全额拨付给相关留学人员企业。 (三)创业启动支持资金一般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和市场开拓以及贷款贴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方面。
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隶属关系将申请表报送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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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意见

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09883/2021-04/28/content_9d32a23600744d15954237854f7e0ce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