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 主要内容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
一、支持领域与申报主体 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新信息、新医药和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产业领域。申报主体为市内从事研发和生产的各类企业,市级以上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法人制创新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申报主体须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务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研发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一般应该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成果产业化具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实现重大突破,带来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申报人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能为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有实质性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且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企业上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8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 2、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领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 3、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三)申报单位为法人制创新平台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相关项目已取得知识产权; 2、拥有一定数量、高素质的研发人员,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人才基础。
(一)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在日照市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或有意向在日照落地的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业企业类人选和有意向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来)我市发展的创业团队类人选,鼓励海外优秀人才(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按照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参赛。 (一)创业企业类 1.国内人才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主要精力在该创业企业。 (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同时,创办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6年(含)以下,若成立时间不满1年,需提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 (2)企业产品(服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产业重点支持方向,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 ①企业成立1年以上2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企业成立2年以上4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企业成立4年以上6年以下,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②上两年度研发费用平均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对其中近3年累计获得1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可直接进入决赛环节。 2.海外人才申报条件 支持掌握领先技术的回国(来华)创业人员(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日照创业。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在国内时间不超过5年,在我市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4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3.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为有意向落地日照企业,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 ①企业成立1年以上2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企业成立2年以上4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企业成立4年以上,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②上两年度研发费用平均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 (二)创业团队类 1.国内人才申报条件 (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尚未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国内人才申报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 (2)拥有项目属于我省“十强”产业、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海外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已与国内企业签约或意向签约,或已成为国内企业技术、商业主要合作伙伴的人才。 (2)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者。 (3)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其他要求 1.人选只能选择一个大赛类型中的一个领域报名参加。 2.已获得日照产业领军人才汇聚计划政策支持的企业和人选暂不接受报名。 3.已入选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暂不接受报名。确需报名的,须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合格后方可参赛。已申报本年度山东省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4.被列入我市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不接受报名。 5.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取消资格、退出工程管理的,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不接受报名。 二、大赛设置 (一)大赛类型 大赛分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两种类型。 (二)大赛领域 紧扣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重点面向先进钢铁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现代海洋、滨海旅游、幸福康养、绿色化工、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新六产”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组织,根据报名情况分组比赛。 (三)奖励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获奖企业或团队作为日照市优秀创业企业类、创业团队类人选重点推荐参加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获奖企业或团队,经审核评估,根据项目进展,相关投融资机构的基金给予创业投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贷”、“科技贷”政策支持,对来日照创业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发放“日照阳光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