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日照·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来源: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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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传统实业,公共服务,化工产业,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在日照市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或有意向在日照落地的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业企业类人选和有意向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来)我市发展的创业团队类人选,鼓励海外优秀人才(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按照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参赛。 (一)创业企业类 1.国内人才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主要精力在该创业企业。 (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同时,创办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6年(含)以下,若成立时间不满1年,需提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 (2)企业产品(服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产业重点支持方向,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 ①企业成立1年以上2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企业成立2年以上4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企业成立4年以上6年以下,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②上两年度研发费用平均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对其中近3年累计获得1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可直接进入决赛环节。 2.海外人才申报条件 支持掌握领先技术的回国(来华)创业人员(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日照创业。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在国内时间不超过5年,在我市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4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3.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为有意向落地日照企业,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 ①企业成立1年以上2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企业成立2年以上4年以下,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企业成立4年以上,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②上两年度研发费用平均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 (二)创业团队类 1.国内人才申报条件 (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尚未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国内人才申报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 (2)拥有项目属于我省“十强”产业、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海外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已与国内企业签约或意向签约,或已成为国内企业技术、商业主要合作伙伴的人才。 (2)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者。 (3)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其他要求 1.人选只能选择一个大赛类型中的一个领域报名参加。 2.已获得日照产业领军人才汇聚计划政策支持的企业和人选暂不接受报名。 3.已入选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暂不接受报名。确需报名的,须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合格后方可参赛。已申报本年度山东省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4.被列入我市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不接受报名。 5.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取消资格、退出工程管理的,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不接受报名。 二、大赛设置 (一)大赛类型 大赛分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两种类型。 (二)大赛领域 紧扣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重点面向先进钢铁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现代海洋、滨海旅游、幸福康养、绿色化工、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新六产”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组织,根据报名情况分组比赛。 (三)奖励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获奖企业或团队作为日照市优秀创业企业类、创业团队类人选重点推荐参加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获奖企业或团队,经审核评估,根据项目进展,相关投融资机构的基金给予创业投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贷”、“科技贷”政策支持,对来日照创业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发放“日照阳光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扶持标准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 1.由主办单位为获奖人选颁发荣誉证书。 2.创业企业类分创业人才类和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类。每类人选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5名左右及优胜奖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进入决赛企业人选数确定。 3.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创业人才类人选,经实地考察、综合评定后向社会公示,市科技局组织申报区县、功能区与人选签订工作合同,市政府发文公布为日照市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按照一般不高于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入选项目企业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获得优胜奖的创业人才类人选,直接给予5万元的奖励。 4.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获得优胜奖的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获一、二、三等奖的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年内落地日照注册成立企业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进入来年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考察范围。考察合格的,可直接纳入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范围,按照一般不高于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入选项目企业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二)创业团队类人选 1.由主办单位为获奖人选颁发荣誉证书。 2.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2万元;优胜奖若干名,奖金1万元元,具体数量根据进入决赛项目数确定。 3.获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项目一年内落地日照注册成立企业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进入来年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考察范围。考察合格的,可直接纳入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范围,按照一般不高于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入选项目企业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申报材料
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4月11日-5月10日) 创业企业类(含创业人才和有意向落地日照的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有意向落地日照的创业团队类由日照市行政区划内的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山东黄海科技创新研究院负责推荐申报。各区县、功能区与参赛人选充分接洽,择优确定人选,并指导其在大赛官方网站日照人才信息服务平台(http://58.59.43.9:8086)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栏目填写“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经所属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日照市科技局。未确定区县、功能区的可直接报名并报山东黄海科技创新研究院审核推荐。 (二)资格审查和初审(5月中旬)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参赛资料的真实性、人才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必要时邀请评审专家对参赛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进入决赛的名额和人选。 (三)决赛(5月中下旬)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实际,决赛采用“线下+现场直播”或网上公开路演方式,对创业企业类人选和创业团队类人选进行分组评选,最终由评委打分评选出符合日照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获奖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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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第二届“筑梦日照·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stc.rizhao.gov.cn/art/2022/4/21/art_88455_10289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