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人才资金-金融人才安家补助

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职能总部、运营中心、后台服务中心等的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法人金融机构不超过5人,其它机构不超过3人),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或实际管理资本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不超过1人)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才购房补贴

(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 2.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二)驻济相关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 2.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 4.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本通告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是指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 Higher 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院所。 本通告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高级人才E类(规模以上企业)

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高级人才E类(职称或学位)

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配套支持

自主培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杰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城文化之星

支持对象: 着眼于培养一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实绩突出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入选人员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内,长期在 一线工作,为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业领域县级以上奖励、荣誉。 申报条件: 选拔“泉城文化之星”,主要包括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保护、文化科技、文艺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等领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各类人才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和实绩突出的基本条件。入选人员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内,长期在 一线工作,为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业领域县级以上奖励、荣誉。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

一、支持重点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科技、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产业,以“高精尖缺”为导向,集中力量培养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本土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人才综合优势带动团队发展,形成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二、申报条件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分为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两类。 (一)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的申报主体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新社会组织、市属事业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应由领军人才和5人以上的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间具有连续3年以上合作攻关基础,能够团结协作,勇于探索,持续创新。具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产业化目标,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团队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其他相应职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能够在一线潜心研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近5年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或承担过2项(含)以上省级重大科技项目。 (2)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含)以上;或市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含)以上。 (3)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优先支持。领军人才可以由外聘人员担任。 3.各核心成员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提倡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比在50%以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事关系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 4.依托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 (2)拥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年度销售额的3%(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创新团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 (3)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涉及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社会公益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领域,暂不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不可作为申报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 (二)创业人才 创业人才申报主体须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1.申报创业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济南市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申报人所从事领域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趋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或研究开发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首创或领先水平。 2.创业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1年(含)以上至3年(2015年6月—2017年6月),且实际从事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业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或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3年以上至5年(2013年6月—2015年5月),且实际从事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业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2)企业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3)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或拥有成熟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或服务产品。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已纳入各县区支持范围,或获得社会性资本(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支持,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申报时需作出说明。优先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示范(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新团队或1名创业人才。驻济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在济创业的,可申报本计划。已入选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的,及同年度申报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本计划。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扶持

(一)柔性引才。指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提供智力服务,柔性汇聚全球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引才单位具备条件。 1.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市属高校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社会服务等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3.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合作事项; 4.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引进人才具备条件。 1.我市“四个中心”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特别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金融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技术带头人; 2.在济南市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技术和新兴学科发展;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用人单位。入选后应在济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2个月时间。

区域: 山东济南市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