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泉城文化之星

泉城文化之星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支持对象: 着眼于培养一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实绩突出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入选人员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内,长期在 一线工作,为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业领域县级以上奖励、荣誉。 申报条件: 选拔“泉城文化之星”,主要包括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保护、文化科技、文艺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等领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各类人才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和实绩突出的基本条件。入选人员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内,长期在 一线工作,为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业领域县级以上奖励、荣誉。
扶持标准
从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对泉城文化英才和泉城文化之星承担的重大课题、重大项目、重要演出,从事研究创作、技术研发、出版专著以及考察交流、进 修培训等提供资助。“泉城文化之星”每人每年资助 5000 元。课题项目等资助经费按成果和效益确定。
申报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济南市人才支持政策指引

http://www.jinan.gov.cn/art/2020/10/10/art_57659_4725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