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柔性引才。指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提供智力服务,柔性汇聚全球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引才单位具备条件。
1.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市属高校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社会服务等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3.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合作事项;
4.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引进人才具备条件。
1.我市“四个中心”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特别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金融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技术带头人;
2.在济南市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技术和新兴学科发展;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用人单位。入选后应在济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2个月时间。
扶持标准
1.对入选“泉城学者”建设工程人才,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1)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管理期期满验收合格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泉城学者”荣誉称号;
(2)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享受我市同类人员待遇;
(3)发放济南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持卡可在创业投资、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社保、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及时高效专项服务。
2.对入选“泉城学者”建设工程的引才单位,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1)根据柔性引进人才实施项目情况,经专家评审认定,市财政给予20—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专项用于项目实施和人才培养。资助分两批拨付,人才入选工程后先期拨付50%,管理期满验收合格,再拨付剩余50%。
(2)管理期内,由柔性引进人才在引才单位牵头推动并被批准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技术载体的,市财政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一次性30万元奖励。
(3)管理期内,柔性引进人才的劳务报酬可在单位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