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泉城特聘专家(“5150”引进人才)、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泉城学者;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入选人才、“泉城友谊奖”专家;泉城首席技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衔人;齐鲁乡村之星;齐鲁文化英才、文化之星;齐鲁和谐使者;齐鲁金融之星;齐鲁名师名校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经市发改委认定的十大千亿级产业总部企业高管人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市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 (一)2020年10月—2021年10月期间进站,在我市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济南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符合我市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业及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1)具有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海外人才一般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有5年以上在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大型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且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高技能人才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海外高技能人才一般在国际知名企业一线关键岗位、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大学工作或任教5年以上,或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铜牌以上成绩,或为从事较发达国家行业技能操作标准编制的主要人员。 (2)所从事研发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创新发展趋势,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高技能人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能力,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具有绝招绝技、国家发明专利、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参与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为用人单位近3年从市外全职引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入选后应在济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9个月时间。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40周岁及以下)优先推荐。 海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岁。
申报企业须在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基础,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规范,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 2.创新能力较强: (1)近5年,单位或个人获得过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承担过国家、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 (2)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包括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3)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不低于3.5%。 3.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近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3亿元,利税不低于5000万元。 4.人才工作重视程度高,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制度体系,人才集聚度较高,近5年有高层次人才入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未来有方向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计划。 对达不到第2、3条标准要求,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也可申报: (1)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或2名以上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和成长性良好,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且年均增长不低于20%; (3)近3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不低于10%; (4)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比不低于20%。
1、引进创新团队的用人单位,须是综合实力较强、经营运行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较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一般应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3%以上。 2、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有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优先考虑。团队领军人才符合创业人才规定的人选标准,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此前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稳定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入选后可继续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技术和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团队具备突破重大技术难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3)创业团队领军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均须持有公司股份,总持股比例在50%以上,其中,领军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创业团队创办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属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业态的,应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一定数量的客户);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已纳入各县区支持范围,或获得社会性资金(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支持,或与本土企业嫁接创业,或我市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从济南行政区域外引进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时需作出说明。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可直接纳入支持范围。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强劲的领域,在市属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公共实训基地中建设。原则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院校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培训资质;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建有规范的培训、财务、资产、风险等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能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承诺保证培训质量; (2)次培训规模100人以上、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建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培训场地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培训目标明确,专业设置合理,符合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鲜明的行业背景或区域特色的优势职业(工种)不少于3个,有完善的培训专业教学方案,注重实践能力培训,能够采取先进的教学实训方法,实训课时安排不少于总体课时的50%;并具有与培训职业和等级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熟悉职业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基础和业绩,具备一定的培训资金垫付能力; (3)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50%以上; (4)与至少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训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2.企业类: (1)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次培训规模100人以上、年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 (2)建有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机构;重视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有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有符合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产业的职业(工种),并开展了相应培训。具备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场地(理论教室不得少于2个),教学设施齐全,培训场地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财务、资产、风险等管理制度;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与3家以上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泉城高端外专计划”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 根据引进对象的不同,“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外国专家,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担任企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年薪30万元(以人民币计,下同)及以上,引进后至少连续来济工作2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团队项目主要专家引进后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团队成员累计不少于2个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国专家、学者。 (二)在国外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四)高层次外国专家团队中的主要成员。高层次外国专家团队是指以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国家和省、市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为依托,围绕国家级、省部、市级重大科研专项以及特色优势学科引进的外国专家创新团队;或是其成员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外国专家管理团队;或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投资创业进行产业化生产的外国企业家和团队。 (五)具有特殊专长、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对有突出成绩或特殊需要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申报时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业及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有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优先考虑。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引才单位应当成建制引进创新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稳定合作基础,具备突破重大技术难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有实质性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入选后应在济连续工作(稳定合作)3年以上,且每年均不少于9个月时间。 (3)团队成员应符合创新人才的有关条件,其中,团队领军人才有较强的研发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研发团队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主持过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或曾担任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4)团队研发项目应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拟转化成果具有业内认可的、突出的创新成效,能够实现产业化且满足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 2、实施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着力培养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
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济南市突出贡献技师、济南市杰出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泉城乡村之星;泉城和谐使者;泉城文化英才、文化之星;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