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军工业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基础,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规范,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
2.创新能力较强:
(1)近5年,单位或个人获得过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承担过国家、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
(2)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包括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3)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不低于3.5%。
3.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近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3亿元,利税不低于5000万元。
4.人才工作重视程度高,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制度体系,人才集聚度较高,近5年有高层次人才入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未来有方向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计划。
对达不到第2、3条标准要求,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也可申报:
(1)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或2名以上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和成长性良好,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且年均增长不低于20%;
(3)近3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不低于10%;
(4)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比不低于20%。
扶持标准
1.实行重点人才工程配额制管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点支持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给予每个企业2个引才配额,2年内可灵活用于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高端外专计划、“泉城学者”建设工程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所申报人才(团队)原则上需在企业被确定为重点支持企业后对接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凡符合相应人才工程人选(团队)标准条件的,直接进入综合论证环节。
2.安排重点企业引才专项经费。对重点支持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引才工作资助,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主要用于企业引才方面的相关支出。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3.其他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支持企业,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重点支持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直接纳入我市创业导师团队;优先支持发起组建产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