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店经济”促进消费升级-支持首店招引

(一)“首店”,是指国际品牌企业在赣州开设中国(内地)、江西、赣州第一家门店,或国内品牌(含港澳台)企业在赣州开设江西、赣州第一家门店。 (二)“首店型”总部企业,是指“首店”以赣州为总部或区域总部的国际品牌企业或国内品牌(含港澳台)企业。 (三)纳入支持的品牌范围参照省商务厅每年更新的《支持引进的高端商业品牌、高端零售品牌、连锁便利店品牌参考目录》,目录之外的是否纳入由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确定。 (四)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须在赣州注册独立法人单位且在我市有实际投资和税收贡献。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商务局

赣商投资工业奖励

对赣商投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筑业-市外企业落户奖励

对以下分别给予奖励: 1.市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总部注册并落户于赣州; 2.将总部迁入注册落户本市存续5年以上的市外建筑业企业。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物制药产业-企业进驻产业园区财政奖励

赣州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现代中药、化学药物、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研发、生产的企业和机构。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创办企业补助

高校院所、留学回国等科技人员携带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来我市领办创办企业,当年注册且项目投产一年内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在我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技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项目(企业成长贷款贴息)

(一)支持方向 稀土和钨及其应用、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电子信息、生物及化学制药、家具智能制造、现代轻纺、有色金属绿色冶炼、高端装备制造,脐橙、油茶、蔬菜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及国家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政策和赣州市产业发展导向,无知识产权纠纷,有后续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对我市发展自有品牌、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带动作用。 (二)申报对象 驻市及市属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含高职院校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创新创业团队,大学毕业3年以内在我市辖区内领衔创新或领办创办科技企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三)申报条件 1.以大学生本人名义在赣州市辖区内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经济实体,要求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经营,按法律规定在赣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 企业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 (3) 已经正常运转6个月以上; (4)吸纳就业人数3人以上(含3人); (5)企业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在我市科技型企业领衔创新的大学生,要求以所在单位法人的名义申请,项目负责人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核心成员中大学生不少于3名。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项目(创新创业补助)-重点项目补助

(一)支持方向 稀土和钨及其应用、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电子信息、生物及化学制药、家具智能制造、现代轻纺、有色金属绿色冶炼、高端装备制造,脐橙、油茶、蔬菜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及国家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政策和赣州市产业发展导向,无知识产权纠纷,有后续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对我市发展自有品牌、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带动作用。 (二)申报对象 驻市及市属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含高职院校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创新创业团队,大学毕业3年以内在我市辖区内领衔创新或领办创办科技企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三)申报条件 1.以大学生本人名义在赣州市辖区内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经济实体,要求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经营,按法律规定在赣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 企业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 (3) 已经正常运转6个月以上; (4)吸纳就业人数3人以上(含3人); (5)企业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在我市科技型企业领衔创新的大学生,要求以所在单位法人的名义申请,项目负责人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核心成员中大学生不少于3名。 (四)项目要求 主要支持在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中有重要贡献、有科技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企业运行6个月以上,近6个月累计应税销售收入达30万以上,吸纳就业5人(含5人)以上的科技型实体。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双创平台创业项目补助

入驻国家级、省级、市级双创平台的优质创业项目。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项目(创新创业补助)-一般项目补助

(一)支持方向 稀土和钨及其应用、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电子信息、生物及化学制药、家具智能制造、现代轻纺、有色金属绿色冶炼、高端装备制造,脐橙、油茶、蔬菜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及国家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政策和赣州市产业发展导向,无知识产权纠纷,有后续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对我市发展自有品牌、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带动作用。 (二)申报对象 驻市及市属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含高职院校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创新创业团队,大学毕业3年以内在我市辖区内领衔创新或领办创办科技企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三)申报条件 1.以大学生本人名义在赣州市辖区内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经济实体,要求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经营,按法律规定在赣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 企业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 (3) 已经正常运转6个月以上; (4)吸纳就业人数3人以上(含3人); (5)企业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在我市科技型企业领衔创新的大学生,要求以所在单位法人的名义申请,项目负责人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核心成员中大学生不少于3名。 (四)项目要求 主要支持带动就业发展、发展前景较好、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企业运行3个月以上,吸纳就业3人(含3人)以上的科技型实体。

区域: 江西赣州市 来源: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