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市外企业落户奖励

来源: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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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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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报条件
对以下分别给予奖励: 1.市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总部注册并落户于赣州; 2.将总部迁入注册落户本市存续5年以上的市外建筑业企业。
扶持标准
1.市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总部注册并落户于赣州,5年内享受相应租金50%的奖励。 2.凡将总部迁入注册落户本市存续5年以上的市外建筑业企业,按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存续10年以上的,按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5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奖励申报表; (二)证明材料: 企业迁入证明、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资质证书;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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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赣市建字〔2020〕30号关于申报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的通知

http://zjj.ganzhou.gov.cn/View/Index/110/113/0/24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