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人才项目)

奖励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知识产权中级职称、专利代理师资格,且在扬州市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专业人才。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2-08-23 至 2022-09-10

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领办和创办市级大师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必须是我市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省级以上技能方面的奖励和荣誉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水平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或开发研制、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2、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或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3、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应用、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4、授艺带徒方面。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且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为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5、传统工艺传承方面,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挖掘传统工艺,开展工艺传承、宣传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2、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3、能够为市级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5-20 至 2022-06-22

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市级企业首席技师

“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我市各类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能够带领团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2、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创造过先进操作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3、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4、具有宽广胸襟,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5-20 至 2022-06-22

中青年专家选拔

一、选拔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范围是: (一) 本市国有及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 部、省属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中,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选拔对象为在科学研究、教育、医疗卫生、工农业生产、科技管理及其它专业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选拔重点是在企、事业单位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的行政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作为管理类对象推荐,但应严格控制,不超过选拔数的10%。 三、被选拔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选拔条件 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宗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工作。 符合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选拔对象。 (一) 在自然 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的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市(省厅局)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主要完成者; (二) 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开拓性,在省内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公认,或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者; (三) 在应用 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市(省厅局)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者; (四) 在政府未明确科研成果奖项的其他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获得省行业规范性奖项二等奖(含最高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者; (五) 科研成果获奖等级低于上述(一)至(四)项奖项等级,每降低一个等级,其获同等级奖项次数应增加一次; (六) 在国家、省(部),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和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或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七) 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八) 在大中 型企业中,长期(不少于5年)从事管理工作,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管理科学的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管理水平连续五年在省内同行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经验在省内或市内推广交流者; (九) 长期在农业 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十)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所创建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实施后成效显著,为同行所公认,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的优秀教师; (十一)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医德高尚,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其学术水平和业绩为市内外同行专家所公认。 (十二)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在本市“两个文明”建设中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者。 五、获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后,做出优异成绩,并符合规定的选拔条件,可再次被选拔推荐。 六、推荐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原则上在具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人员中选拔,个别成绩特别突出并符合推荐条件的,可越级选拔。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4-29 至 2022-06-30

“533”产业科创计划重点企业引才奖励

我市航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型电力装备、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纺织服装、食品等“533”产业科创计划重点企业。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03-31

“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

一、申报优秀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满3年及以上,且在本单位执业满3年; 2、本年度中,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绿、蓝牌”人员; 二、“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评定为绿牌的企业和个人,经公示无异议的,直接评定为本年度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 三、根据2021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评定为绿牌的企业如超过10家,评定为绿牌的人员如超过30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不再另行组织评选;未达到上述标准仍按《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程序、方法和内容不变。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报时间: 2021-12-28 至 2022-02-19

职业技能竞赛杰出人才奖励

奖励对象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我市各类劳动者、职业(技工)院校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及其专家团队。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技能人才培训获证补贴

非江都区内的市区高等院校、职技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证人员,由企业、承训机构向各区(功能区)人社部门统一申报,各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审核并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集中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非江都区内的市区高等院校、职技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证人员由高等院校、职技校审核并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江都区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获证补贴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及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由江都区负责。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补贴

在2020年我市紧缺型34个职业(工种)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组织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且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范围内,企业生产一线岗位职工通过培训,2020年度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未享受过同职业(工种)同等级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或组织以上人员培训的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才培育计划”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

一、申报工业和服务业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的人选应当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原则上满2年以上; 2.有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具有国际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业绩突出、效益明显,积极推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重视企业人才引进培养和科技研发投入,在引领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授权的有效专利或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的优先推荐; 3.有突出的经营业绩,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运营质态好,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社会贡献突出。所在企业近3年入库税收年均增长幅度达15%或3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 4、关爱企业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优先支持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高层次人才; 5、近两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案件,公司及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推荐范围为人事社保关系在我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30%;往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培养对象,可继续申报第五期;往期期满考核优秀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培养对象,可直接纳入第五期继续培养;往期培养对象的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培养对象最多可入选两期;积极鼓励“企二代”进行培养申报;入选过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的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