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50个个体工商户和50个优质初创企业。
(一)企业组 1、在岳阳市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含一年); 3、项目为行业中新产品、新技术,或替代传统产品和技术; 4、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项目已进入市场或已实际生产,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重点围绕工业强基工程,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 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创新项目,主要包括诊断试剂、药物疫苗、防护装置、器械装备、大数据监测与分析、数字化应用工具等疫情防控,以及疫情后健康防护、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和产品; 8、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创客组 1、在岳阳市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 3、项目已完成初试或小试,项目范围与企业组相同; 4、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参赛项目分类 参赛项目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
通过向社会征集、购买或引进等方式开发的创新创业项目,经创新创业导师专家库成员评估论证合格,并入选当地创新创业项目库。申报创新创业项目补贴的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市场前景好、投资小、见效快、原创性等特点,连锁加盟类项目除外。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通知》(岳政发[2019]8号)、《关于加快七大千亿产业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岳发[2020]5号)确定的七大千亿产业、“12+1”条新兴优势产业链等产业领域。 1、石油化工及新材料。围绕提质石化拳头产品、拓展产业链条、实现“两型”化生产,重点支持碳三、碳四、芳烃、烯烃为原料的新型催化剂应用、绿色环保新工艺新产品开发的关键技术攻关。 2、食品加工。重点支持岳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园区企业,在茶叶工艺、淡水鱼加工、蔬菜储藏与加工、饲料加工、食用菌开发等领域,实施新品种培育、农产品加工、生态种养等技术攻关。 3、电磁及磁力装备。围绕电磁装备、其它专用机械和通用机械三大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支持电磁搅拌、高压变频、高档轧钢等冶金成套装备和激光再制造、高压阀门、燃烧器、高效节能炉窑等专业机械的关键技术攻关。 4、电子信息及人工智能。围绕军民融合、北斗导航、信息服务业、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移动互联网、汽车电子、北斗导航芯片及终端LED显示器等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智慧城市、物联网等电子信息服务业发展。 5、现代物流。围绕强化港口物流技术支撑,重点支持大物流网络协同系统、港口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码头集装箱信息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各类专业物流园区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推动实施现代物流管理系统与软件、自动导引运输车、仓储物流机器人、高性能特种电机控制与驱动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6、电力能源。着眼节能降耗,支持风能、水能、太阳能、微波能、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开发,加强节能炉窑、节能灯具等产品开发应用。 7、生物医药及应用。面向化学原料制药、高科技生物制剂、中药材深加工、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等领域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新药研发,医疗器械、生物医学技术及产品研发;中药材深度加工;心脑血管疾病、血吸虫病、肿瘤、肝炎等重大疾病诊断及防治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8、其它产业。包括岳政发[2019]8号、岳发[2020]5号文件明确的装配式建筑及建筑新材料、纺织、金属非金属新材料、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节能环保和石油化工装备、文化旅游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二、申报条件 1、属于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2、2015年1月1月之后在市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服务等业务的规模以下科技型小微企业; 3、具有实施项目的资金、人才、产业化等保障条件,具有良好的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科研诚信; 4、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30%,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项目研发投入预算达到所申请项目经费5倍以上; 5、企业研发目标明确,符合我市支柱产业的发展方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较强,市场前景好,成长空间大,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创业,在开业满1年后能继续稳定经营。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评选数量 本年度共评选10个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和2个事业单位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三、评选条件 1.团队有明确具体的研发目标或项目,且制定了三年以上科研规划。所从事的研究项目重点围绕全市七大千亿产业和“12+1”优势产业链,按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要求进行。 2.团队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五年内至少获得1项及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其他如农业新品种、新药创制和软件著作权等参照执行,所研发的产品、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3.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拥有5名以上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且有3名以上团队核心成员全职在岳工作;团队带头人应为本企事业单位全职人员,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与组织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成员学历学位和职称较高,专业背景与研发创新方向基本一致,年龄梯度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之间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 4.团队依托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中小微企业人才团队的依托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5.团队依托的单位具有完成创新创业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和研发经费预算,有扶持团队建设的实质性措施和配套经费。
一、遴选范围 岳阳市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对象为全市“12+1” 优势产业链领域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成果产业化、经营管理或自主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产业领军人才。主要分为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和创业类产业领军人才。 二、遴选数量和资助标准 计划遴选产业领军人才10人,三年培育期内100万按4: 3: 3比例发放。资助资金的30%作为人才个人工作和生活补贴、70%作为人才项目补助。工作和生活补贴归个人所有和支配;人才项目补助由所在企业管理、产业领军人才支配,主要用于所在人才团队建设,补助科研、创业项目经费支出。 三、遴选条件 (一)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负责企业技术研发工作,是技术创新领头人,依托较高水平的科研创新人才团队,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协调组织能力,能够引领产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对企业创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本人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相关研发成果转化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岳阳“12+1” 优势产业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3.申报对象有明确可行的科研创新项目计划,研发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并列入所在企业项目实施计划,所在企业在经费投入、人才保障上予以重点支持。 (二)创业类产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领办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5%(上一年度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放宽持股比例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岳阳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健康的财务状况,其成长性和创新能力较突出;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市“12+1”优势产业链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突出地位,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 4.企业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 5.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即在中央、省驻岳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企业、市属高校、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等工作,且符合《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中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高级人才)(原则上人才的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人才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岳阳市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岳阳市辖区范围内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企业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在岳阳市辖区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
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市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市辖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含辖区内民营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半年以上的;或上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毕业后与现单位续签有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的。凡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应属于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博士研究生。
2020年7月31日以后企业新晋的高级技师、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