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来岳工作补助

来源: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市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市辖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含辖区内民营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半年以上的;或上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毕业后与现单位续签有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的。凡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应属于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博士研究生。
扶持标准
在用人单位相关待遇的基础上,给予每位博士研究生奖励性生活补助10万元(分3次发放,与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后的第1年底拨付4万元,第2年底拨付3万元,第3年底拨付3万元),且连续3年内给予1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额承担。新引进或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子女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在市内中小学校就读。个人在市区未购房的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随调的,按规定程序尽量在对口部门予以安排,配偶属于其他类型就业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
申报材料
包括《博士研究生来岳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引进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劳动(聘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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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岳阳市鼓励支持博士研究生来岳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yydj.gov.cn/11667/11668/content_1553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