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已经连续2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实施细则,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工发资金不同专项。 (4)凡发生较大安全、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附件5)。 二、大力引进总部型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国内外知名移动互联网企业在长沙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主体实际到位资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已完成首次纳税。
1、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已取得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 3、已足额缴存人民币300万元备用金; 4、申报主体未纳入“联合惩戒”名录; 5、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函〔2017〕16号)向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 6、2018年度新签合同额1亿美元以上(非工程建设类新签合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2018年度单笔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以上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7、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已获得支持的部分不得重复申报
1.在长沙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2年申报单位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3.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5月1日后发生变更的,一般不纳入扶持范围)。 4.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5.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系统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上述条件下,对以下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1.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创业项目。 2.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 3.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社会贡献和市场前景。 4.法定代表人是在校及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
(一)在长沙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2年申报单位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四)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上述条件下,对以下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1.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创业项目; 2.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 3.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4.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就业重点群体的或参加创业培训的。就业重点群体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残疾人。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由非就业重点群体变更为就业重点群体的,一般不纳入优先扶持范围。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高端人才(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博士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列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 (2)团队有成熟产品或解决方案,其产品或方案在不少于5家单位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优先重点支持。 (3)高端人才(团队)拥有人工智能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人工智能领域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参与行业或团体标准的单位优先支持。
一、设立范围 (一)暂不具备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但符合国家和湖南省博士后管理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产业园区。 (三)研发类事业单位。 二、设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状况良好的产业园区、企业或研发类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规模,建有专门的科研或技术开发机构;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与拟合作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拟进站博士后达成意向性科研合作协议; 5.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 (二)优先推荐条件 1.“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七大计划”、先进制造业“八大工程”、改革开放“九大行动”等所涉行业领域的企业; 2.“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及未来产业的有关企业; 3.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的园区企业; 4.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5.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且近3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的企业; 6.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或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科研、医疗、文化等类别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获优先推荐。
(一)申报主体:1、长沙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科技类别创新创意产品的主体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且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意识形态事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3、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好,已投入产业化应用,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 (二)申报产品:1、产品首次投放市场时间为2019年1月起至今,且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产品;2、拥有对其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拥有权;3、申报科技类别创新创意产品须符合如下条件:通过对核心技术、关键工艺、重要流程、技术设计、外观结构等创新,使原有产品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并具有显著绿色低碳特征;4、申报文化类别创新创意产品须符合如下条件:借助创意设计和高新技术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或创新性应用的高新视频、文娱演艺、创意设计、网络信息、动漫游戏电竞等软硬件产品,能有效提升原产品的使用功能和文化价值。 (三)高层次人才团队研发生产的产品,予以优先推荐。
一、全球化创业方向。聚焦深化开放创新合作,着力打 造全球化创业的重要节点。探索搭建创新创业国际化平台、深 度参与全球创新创业合作,创新国际合作模式,培育创新创业 国际化品牌,不断拓展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空间。 二、 申报原则和数量 按属地原则遴选推荐,结合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 设,长沙市推荐不超过4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株洲市、 湘潭市各推荐不超过3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其他每个 市州推荐不超过2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
一、精益创业方向。聚焦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 创新重要发源地,着力打造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大力弘扬科 学家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 创业服务体系,增强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育成长型初创 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 申报原则和数量 按属地原则遴选推荐,结合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 设,长沙市推荐不超过4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株洲市、 湘潭市各推荐不超过3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其他每个 市州推荐不超过2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
一、融通创新方向。聚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着力打 造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加快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链与 产业链协同布局、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体系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 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体系化融通创新格局。 二、 申报原则和数量 按属地原则遴选推荐,结合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 设,长沙市推荐不超过4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株洲市、 湘潭市各推荐不超过3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其他每个 市州推荐不超过2个主体创建省双创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