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设立

来源: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4/15-2027/04/15
进行中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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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设立范围 (一)暂不具备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但符合国家和湖南省博士后管理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产业园区。 (三)研发类事业单位。 二、设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状况良好的产业园区、企业或研发类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规模,建有专门的科研或技术开发机构;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与拟合作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拟进站博士后达成意向性科研合作协议; 5.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 (二)优先推荐条件 1.“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七大计划”、先进制造业“八大工程”、改革开放“九大行动”等所涉行业领域的企业; 2.“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及未来产业的有关企业; 3.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的园区企业; 4.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5.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且近3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的企业; 6.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或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科研、医疗、文化等类别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获优先推荐。
扶持标准
暂未发布
申报材料
(一)申请设站报告(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表》1份(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四)单位基本情况概述,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科研技术团队建设情况、科研成果、博士后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基地建设目标、拟进站博士后简介、博士后合作项目,不超过2000字; (五)企业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等; (六)三方合作协议原件(申请单位、合作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拟进站人员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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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湖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设立申报指南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202207/t20220711_10671875.html